注册 | 登录 一网搜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德惠市“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德府办发〔2023〕9号

时间: 2023-04-26 11:49来源: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我省“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吉发改规划〔2023〕164号)《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德府发〔2021〕13号)《中共德惠市委办公室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德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22〕2号)等要求,我市将组织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按程序提请市委市政府审议,并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我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主题主线、主要目标指标、重大战略任务和举措、重大工程项目和平台等,全面评估规划实施情况,客观评价规划实施取得的进展成效,总结提炼推进规划实施的经验做法,深入剖析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和原因,科学提出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努力推动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为推动德惠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奠定更加坚实基础。

  (二)评估原则

  1.系统全面。统筹把握好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宏观和微观、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以更高站位、更宽视角开展评估工作。

  2.突出重点。聚焦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重大平台推进情况,特别是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创新驱动塑造发展新优势、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统筹发展和安全等重点领域进展情况,提高评估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守正创新。积极借鉴历次五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特别是中期评估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提炼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特色亮点、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密切关注发展环境变化,准确把握时代性和规律性,更新评估理念,创新评估方式方法,完善评估工具体系,提升评估的专业性、科学性和严肃性。

  4.实事求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注重远近结合,深化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和多方参与,准确把握评估标准和发展态势,客观公正反映情况,不回避矛盾和问题,精准找出落实“十四五”规划的难点堵点,明确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增强评估的公信力。

  二、评估重点

  “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要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立足更好发挥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总结成绩、查找短板、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注重挖掘深层次矛盾和风险隐患,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明确规划实施后半程的重点任务和要求。

  (一)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

  主要目标指标是规划的重要导向。对照《纲要分工方案》,全面检查“十四五”规划纲要中8个方面发展目标的进展情况,重点评估21个主要指标,特别是8个约束性指标的实现情况,内容要包括2021年、2022年实际数,2023年上半年、全年预测数和2025年的预测数等。

  (二)推动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情况

  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规划明确的发展主题。重点评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深化改革开放、畅通经济循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进展情况。

  (三)重大任务举措推进情况

  重大任务举措是规划实施的主要内容。对照《纲要分工方案》,全面评估“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优化布局、创新发展、现代产业、农业农村、“生态德惠”建设、改革开放、“幸福德惠”建设、基础设施等8个方面重点任务举措的推进情况。同时,认真评估省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涉及我市的重大任务落实情况。

  (四)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平台进展情况

  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平台是规划实施的关键抓手。对照《纲要分工方案》,全面评估“十四五”规划纲要中8个章节涉及指标和专栏提到的重大工程项目、重大平台实施进展情况。同时,认真评估我市纳入省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的15项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五)市级专项规划实施情况

  市级专项规划是我市“十四五”规划分领域落实的重要支撑。全面评估各领域“十四五”市级专项规划实施进展,重点评估《德惠市“十四五”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内规划(详见附件2)的实施情况,以及对德惠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相关领域目标任务的支撑情况。

  (六)乡镇(街道)、开发区规划实施情况

  乡镇(街道)、开发区规划是我市“十四五”规划分区域落实的重要支撑。全面评估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十四五”规划实施进展情况,以及对德惠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相关地域目标任务的支撑情况。

  (七)发展形势环境变化和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

  对发展形势进行科学研判是顺利推进规划实施的重要基础。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精神,综合研判国内外形势对“十四五”中后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结合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研究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包括是否需要对规划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修订等。

  三、评估方式方法

  为全面准确掌握“十四五”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客观反映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需要多主体、多维度开展评估,在评估主体、评估形式、评估流程、评估标准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

  (一)自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

  坚持以政府系统自评估为主,深入开展实地调研,深化重大问题研究,持续推进评估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不断提升自评估的质量。同时,视情组织研究机构、评估咨询机构、高校智库等开展第三方评估,将第三方评估结果作为自评估的重要参考。

  (二)综合评估和专题评估相结合

  着眼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开展综合性、系统性、全面性评估。同时,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视情选取若干问题开展专题评估。

  (三)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

  从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倒推,逐项对照进度要求,发现问题,提出确保目标实现的对策建议。同时,从迫切需要解决的各领域各环节问题顺推,明确破解难题的路径和办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四)过程评估和效果评估相结合

  既要综合运用文献梳理、调研访谈等方式,评估围绕主要目标、重大任务举措、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平台实施所开展的主要工作、采取的具体措施及落实情况,又要强化前后情景对照、成本收益分析,加强对规划实施所取得的实际成效、人民满意程度,以及中长期发展影响的评估。

  (五)标准化和个性化相结合

  既要对各项工作的进展成效、质量效益、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发展态势进行规范化、格式化评估,又要结合不同领域的实际情况,采取个性化评估方法,注重采用图表、标志性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和趋势分析,避免简单套用同一种程序、机械使用同一个标准。

  (六)客观评价和主观感受相结合

  既要掌握各项目标任务进展,做好定性评价和定量分析,客观反映规划实施情况,又要将人民群众的切身体会作为重要评价标准,运用大数据分析,开展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和各领域专家意见建议。

  四、分工安排

  “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要在德惠市“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按照职能分工共同推进。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一)省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评估

  按照省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要求,各有关部门对我市推进落实吉林省和长春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的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省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涉及德惠市部分详见附件1),市发改局在各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专题报告的基础上,形成德惠市评估报告报送省市发改委。

  (二)德惠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评估

  各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按照《纲要分工方案》明确的既定分工,对各自负责的我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相关领域的主要目标指标、重点任务举措、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平台等进展情况及工作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其中21个主要指标、8个章节涉及指标和专栏提到的重大工程项目需提供实现进度、预期展望及相关说明,一并形成评估报告(框架提纲参考格式详见附件3)报送市发改局。市发改局在各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专题报告的基础上,起草德惠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按照程序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三)“十四五”市级专项规划评估

  请各有关部门同步对牵头负责的《德惠市“十四五”专项规划目录清单》(附件2)内的市级专项规划,以及其他经市委市政府批复或同意由部门印发的市级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形成“一规划一评估报告”。其中,涉及规划相关内容调整和修订的,须以专门章节对原因和调整方案予以说明。评估报告报送市政府审定后,抄送市发改局。

  (四)乡镇(街道)、开发区“十四五”规划纲要评估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同步组织开展本区域“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形成中期评估报告,抄送市发改局。

  五、进度安排

  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大体分为启动部署、调查研究、评估起草、报送审议四个阶段。各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规划评估工作原则上要与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评估进度基本同步并适度超前。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3年2月-3月)

  按照省、长春市统一部署要求,市发改局启动我市“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工作通知,明确总体要求、评估内容、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安排。组织相关研究机构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各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同步启动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

  (二)调查研究阶段(2023年3月-5月)

  组织开展实地调研、座谈咨询和问卷调查等,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研究提出评估报告框架提纲。各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同步开展市级专项规划、乡镇(街道)、开发区规划实施中期评估调研工作,形成评估报告框架提纲。

  (三)评估起草阶段(2023年6月-7月)

  市发改局汇总整理各方面情况,经过评估分析和综合研判,牵头起草《德惠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并与省市发展改革委开展对接。各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同步形成市级专项规划、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抄送市发改局。

  (四)报送审议阶段(2023年8月-9月)

  市发改局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持续修改完善并形成《德惠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送审稿)。按程序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抄报省市发展改革委衔接。按照市委市政府意见要求,形成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的草案稿,按程序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组长。各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建立组织实施机制,制定中期评估工作方案或工作计划,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和评估成果等。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相关纪律要求,确保评估工作数据信息安全。

  (二)明确时间节点

  中期评估采用的数据中,年度数据截止时点为2022年12月31日;月度数据截止时点为2023年6月30日;中期评估涉及的任务进展情况截止时点为2023年6月30日。评估目标指标完成程度、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进度及取得成效等,要与规划基期(2020年度)对比,或进行2020年以来逐年对比,不得只与上年对比。对进度没有达到“十四五”规划目标50%(年度指标40%)或5年平均值的,要说明具体困难、问题及原因,判断是否可以按期完成目标,并提出工作措施和对策建议。如确需调整的,要提出调整建议和经过科学论证的测算依据。

  (三)按时报送成果

  请各有关部门于6月30日前,将各自负责的省市、德惠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和牵头负责的市级专项规划、乡镇(街道)、开发区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报送市发改局。

  (四)注重成果应用

  依据规划实施中期评估结果,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新一届党委和政府今后五年的目标任务要求、国内外发展形势和环境变化等,研究明确“十四五”规划目标指标、重大任务举措、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平台等相关内容是否进行调整修订的意见建议和后续实施方案。将中期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政府工作和绩效考核、谋划开展“十五五”规划前期课题研究的重要参考,不断加强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

  联 系 人:刘广祥、卢晓菲、王世龙

  联系电话:0431—87000298

  附件:1.《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方案》德惠部分

  2.德惠市“十四五”专项规划目录清单

  3.德惠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框架提纲

  4.德惠市“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

附件:

附件1 《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方案》德惠部分.docx
附件2 德惠市“十四五”专项规划目录清单.docx
附件3 德惠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框架提纲.docx
附件4 德惠市“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