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德惠市政务数据共享“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
德惠市政务数据共享“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提升全省政务服务规范化成果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21〕14号)文件要求和省、长春市数据共享工作安排,加快推进数字德惠建设,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推进跨领域、跨部门协作,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的目标,提高政务数据资源科学配置和深度利用水平,市政府决定自6月开始,全面启动政务数据共享“百日攻坚”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集中时间、集中地点、集中力量,以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为依托,以省、长春市数据回流为支撑,以业务应用为导向,利用6-9月100天左右的时间攻坚克难,开展全市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实现省、长春市、德惠市政务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共用。
二、共享范围
数据共享范围包括全市90家部门和单位(详见附件2)。
三、主要任务
(一)摸清信息资源底数和需求
各部门和各乡(镇)、街对政务数据资源进行梳理,形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清单”和“政务数据共享需求清单”(详见附件3)。
(二)推进政务数据标准化
各部门和各乡(镇)、街严格按照“谁生产、谁治理,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数据治理,统一数据标准,提高数据质量。
(三)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对接
各部门和各乡(镇)、街以“无条件共享、有条件使用”为原则发布数据接口,制定数据接口使用指南。
(四)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应用
数据需求部门提出使用申请,数据提供部门依法授权,全面推进数据资源在政务服务、城市治理、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应用。
(五)完善管理规范体系
严格执行省、长春市关于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实施办法,明确数据共享目标、范围、责任和义务,建立数据申请和审核服务机制,规范数据共享方式,优化共享流程,提高共享效率。
(六)加强数据安全保障
严格执行省、长春市关于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全面提高电子政务外网、数据核验平台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安全防护能力,依法加强隐私信息保护。
四、工作步骤
(一)统计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清单
由市政数局牵头,各部门和各乡(镇)、街积极配合,整理形成德惠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清单。
(二)统计政务数据共享需求清单
由市政数局牵头,各部门和各乡(镇)、街积极配合,整理形成德惠市政务数据共享需求清单。
(三)政务数据共享供需清单现场确认
由市政数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确认供需清单,由市司法局负责合法性判定,需求方、供给方和市司法局三方现场签订数据授权合同。
(四)政务数据上传
由授权数据部门负责提供相应的数据和数据获取方式,并负责与数据共享平台对接。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和各乡(镇)、街是数据共享“百日攻坚”行动的主体,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推动、高位统筹,解决人、财、物及数据共享工作壁垒等困难。
(二)强化责任落实
数据共享过程中遇到的非自建系统、业务专网、无技术支撑等问题由各部门和各乡(镇)、街自行解决,政务服务所需数据各部门和各乡(镇)、街必须依法提供,不能实现系统对接的,安排人工提供核验比对服务。
(三)强化督查考核
市委市政府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程督办,数字德惠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公布“百日攻坚”行动进展情况,表彰先进,督促后进。不能实现数据共享、系统对接的部门,从现在开始停止信息化项目建设审批、停止运行经费拨付、不受理在建的大数据中心云平台接入申请,到规定时间不能实现的,全年绩效考核关于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的评比实行一票否决。
(四)落实保障措施
市政数局做好数据现场确认、数据对接、业务培训场地的场所环境和后勤保障;市财政局做好数据系统对接及其他建设资金保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做好人员与自建系统的对接保障。
(五)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发布宣传信息,正面宣传“百日攻坚”行动中的先进单位、先进经验和先进做法。
各部门和各乡(镇)、街按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填写政务数据共享“百日攻坚”工作人员联络表(详见附件4),并加入数据共享“百日攻坚”微信工作群,于6月25日前将电子版反馈至工作群中。《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清单》和《政务数据共享需求清单》(详见附件3)在7月9日前以刻录光盘的形式报送至市政数局三楼数字化建设管理科。
附件:
附件1德惠市数据共享“百日攻坚”微信工作群.doc 附件2政务数据共享“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范围.doc主办单位:德惠市人民政府 电话:0431-87000693(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内容) 地址:松柏路777号 邮编:13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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