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法治督查整改工作精神及长春市司法局《关于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的通知》(长司发〔2022〕17号)要求,市政府对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确定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件。现将现行有效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德惠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0日
附件:
附件1 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附件2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