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1年9月28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7000677(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德惠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300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报告表 |
德惠市忠良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营养土建设项目 |
德惠市天台镇天台村六社 |
德惠市忠良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
中环赢创(吉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德惠市天台镇天台村(详见报告表),建设性质为扩建,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总占地面积12000㎡,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不新增建筑面积,利用厂区现有设备进行生产。项目建成后,新增粉状园林绿化营养土5万吨/年,新增苗木培育营养液3万吨/年,新增沼气量100万m3。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万元。本项目产品不得用于农作物施肥。 |
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要着重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1、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新增沼气脱水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中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匀浆池、进料池、出料池、缓存池等池顶密封,恶臭气体通过引风机抽至除臭池处理,确保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要求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2)车间以及厂区定期喷洒除臭剂,厂界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标准要求。(3)应急火炬燃烧废气排放厂界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做减振、隔声处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1)新增除臭系统填料由厂家回收。(2)新增沼气脱硫所产生的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利用。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特别要做好生产车间和综合库房的地面硬化和设施的防渗漏及防腐处理,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定期维护和检查生产设施,防止渗漏现象发生,避免对地下水环境及土壤产生污染。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