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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永盛兄弟塑钢门窗加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时间: 2021-04-28 10:39来源: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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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1年4月28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7000677(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德惠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300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报告

德惠市永盛兄弟塑钢门窗加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德惠市经济开发区102线北侧

德惠市永盛兄弟塑钢门窗加工有限公司

长春众创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德惠市经济开发区102线北侧(详见报告表),本项目的建设性质为新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占地面积为10822㎡,建筑面积为1082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加工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及办公楼等,本项目冬季不生产,生产不用热。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年产塑钢门窗50000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4万元。             

  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要着重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加强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防尘、降噪及废水治理措施,妥善处理产生的固体废物,确保施工期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声环境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营运期:

   1、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自建的防渗旱厕内,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料;玻璃清洗废水(不含清洗剂等污染物)用于厂区地面清洁。   

  2、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集中收集处理,排放浓度须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规定的工作场所空气中电焊粉尘容许浓度4.0mg/m³的要求。未收集部分到厂区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规定的颗粒物1.0mg/m³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涂胶废气(非甲烷气体)的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二级排放标准中无组织要求,在厂区内厂房外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小于20mg/m³,1h平均浓度值小于6mg/m³,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厂界内厂房外监控点处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新型环保节能低噪音设备,并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废边角料、落地金属粉尘外卖给废品回收单位;废玻璃集中收集后外售;废玻璃胶桶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有关规定。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