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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伊通河石油经销有限公司众诚连锁德惠松柏加油站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时间: 2020-12-11 09:42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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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0年12月11日

通讯地址:德惠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300联系电话(传真):0431-87000677(行政审批办)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报告

长春伊通河石油经销有限公司众诚连锁德惠松柏加油站扩建项目

德惠市西五道街与松柏路交汇东南侧

长春伊通河石油经销有限公司众城连锁德惠松柏加油站

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德惠市西五道街与松柏路交汇东南侧(详见报告表),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占地面积3000㎡,建筑面积465㎡,占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加油站为三级加油站。   本项目主要为储罐区罐体的扩建,将原有的3个10m³汽油储罐、1个20m³柴油储罐及1个15m³柴油储罐拆除,新建2个30m³汽油罐和2个30m³柴油罐,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规定,柴油罐容折半计入总容罐,折合成汽油容积为90m³。本项目改扩建后项目年加油量为2500t,其中:年销售92#汽油1200t,95#汽油600t,柴油700t。本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万元。             

  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要着重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1、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市政下水管网排入德惠市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汇去饮马河。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中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在卸油、加油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须经有效装置回收处理,确保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的规定的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标准要求;厂界处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标准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采用基础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清理油罐时产生的油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即时清运处理;废弃的含油抹布与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有关规定。

  5、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场地须进行防渗处理,做好罐区围堰、油罐外表防腐及绝缘保护层等污染防治措施,并设置防渗漏检测装置,确保符合现行国家《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及《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的相关要求。

  6、制订严格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