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景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年产7万吨玻璃微珠建设项目
|
德惠市米沙子工业集中区蓝天大街以北200米,中兴路以东100米处的2#房屋
|
吉林景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吉林省深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德惠市米沙子工业集中区蓝天大街以北200米,中兴路以东100米处2#房屋,建设性质为新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占地面积24000㎡,建筑面积11249.56m2,新建厂房作为玻璃微珠加工车间;租用吉林省固体氨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现有厂房作为成品库。新建生产玻璃微珠流水线10条,设计年产玻璃微珠70000t,产品主要用于反光材料。新建10台燃气成型炉用于生产用热,年燃烧天然气2800万m³,同时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本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2.5万元。
|
(一)施工期:
加强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防尘、降噪及废水治理措施,妥善处理产生的固体废物。确保施工期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声环境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营运期: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市政下水管网排入长德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干雾海河。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成型炉烟气、进出炉粉尘和筛分粉尘。(1)成型炉烟气:每台锅炉产生的烟气须分别经过10根不低于15m的烟囱进行排放,确保排放浓度达到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燃煤(油)炉窑”排放标准限值要求。(2)进出炉粉尘:在每台成型炉进、出炉产尘点上方设置集气装置捕集粉尘,捕集到的粉尘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生产车间的2#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进出炉粉尘排放浓度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颗粒物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未被集气罩收集到的无组织粉尘尽可能控制在密闭的、负压的车间内,确保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3)筛分粉尘:采用封闭式振动筛,筛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车间2#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处理后的筛分粉尘排放浓度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颗粒物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采用基础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块状玻璃、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职工生活垃圾等。块状玻璃经收集后委托研磨厂粉碎后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可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三)制订严格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