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柴玉河于2011年6月7日购买了由滕忠军(实际开发人)开发建设,坐落于五台乡荣盛家园综合楼5单元401室,建筑面积为88.45平方米,用地为住宅的楼房。
上述房屋所有人已提出该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我乡镇依据《长春市房屋登记条例》及2009年7月7日第13期《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和德府发[2014]26号《德惠市一次性解决历史遗留无籍房屋权属登记实施方案》、德府发[2019]2号《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无籍房”问题的补充意见》的规定、[2024]第8期《德惠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关于研究解决部分手续不全住宅不动产权证办理问题的会议纪要的会议纪要、[2025]第3期《德惠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关于研究解决部分住宅手续不全不动产权证办理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予以公告。如对该房屋所有权登记有异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乡镇申报,逾期视为无异议,我乡镇将自公告期满之日起,依法为申请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公示日期: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29日;
咨询电话:0431-87580002
特此公告。
德惠市五台乡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1日
初审:李禹兴 复审:梁升涛 终审:刘胜龙
附件:
5.柴玉河询异公告(1)(1).docx主办单位:德惠市人民政府 电话:0431-87000693(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内容) 地址:松柏路777号 邮编:13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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