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吉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吉司办发〔2023〕38号)、长春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涉及法治化营商环境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长司发〔2023〕10号)要求,市政府对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确定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现将现行有效、修改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德惠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