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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企业闲置国有资产清查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监督评价] 时间: 2022-07-06 09:05 来源:德惠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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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按照市政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效盘活低效、闲置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决定在我市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企业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二、重大意义

  全面摸清我市资产底数,明确产权关系,确保各单位国有资产账务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根据闲置资产不同特性及现状,通过高效利用、有序处置、有偿使用、积极融资等多渠道、多方式盘活国有资产资源,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价值最大化。

  三、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 第35号)

  (三)《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 第36号)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目标、清查资产基准日、范围和对象、工作内容及步骤、保障措施、严格监督管理等。

  (一)工作目标:全面摸清“家底”,完善一资一策。遵循“能用则用、不用则售、不售则租、能融则融”原则,按照“摸清、管住、用好、盘活”思路,推动对闲置低效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清查处置。

  (二)清查资产基准日、范围和对象:《实施方案》分三条明确了此次清查资产的基准日以2021年12月31日为准;范围为全市全市所有行政和事业单位(含群团组织)、国有和集体企业,以及由上述单位兴办的经济实体;清查盘活资产对象为出租和出借资产、闲置低效资产、国有资源资产、园区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应收账款、其他特许经营权等国有资产资源等。

  (三)工作内容及步骤件:《实施方案》分两条九点明确了此次清查工作的内容及步骤。从6月16日-7月29日,分别通过准备阶段、自查阶段、自查结果上报阶段、核实阶段全面梳理各单位资产情况。通过市场化处置、公开出租等方式,多渠道、多方式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充分发挥各类国有资产资源的效益。

  (四)保障措施:《实施方案》明确了建立协同联动、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整合力量、统筹兼顾做好相关工作。

  (五)严格监督管理:《实施方案》明确了将适时组织对清查处置的数量与质量、效益与效果进行专项评估指导督办,对工作推进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相关文件链接: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企业闲置国有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