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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建立无证办学机构治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监督评价] 时间: 2021-10-27 16:07 来源:德惠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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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为净化民办教育市场环境,减轻中小学课外负担,坚决治理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校外负担过重问题。2020年12月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了《关于建立无证办学机构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长府办发〔2020〕52号)。2021年8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持续规范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行为,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的校外培训负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2021年9月,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若干措施》(吉办发〔2021〕35号),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双减”工作。为保障我市“双减”工作、“无证无照”培训机构治理工作顺利完成,我们制定了《德惠市无证办学机构治理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二、重要意义

  “双减”文件明确要求,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落实好“双减”文件的有关要求,无证无照违规办学行为的治理是重点也是难点,由于无证无照办学机构的办学成本低、流动性大、隐秘性强等特点,实现无证无照办学机构的动态清零,需要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健全无证办学机构的监管、联合执法及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制定依据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若干措施》(吉办发〔2021〕35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无证办学机构治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长府办发〔2020〕52号)。

  四、主要内容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无证办学机构治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重要内容包括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任务和要求、职责分工、保障措施和有关要求。

  (一)工作目标: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健全无证办学机构的监管、联合执法及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坚决制止无证办学行为,逐步净化教育市场环境。

  (二)工作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坚持信用约束原则、坚持稳妥推进原则。

  (三)工作任务和要求:明确治理对象和对“无证无照”、“有照无证”的治理要求。

  (四)职责分工:明确教育局、市场监督局、人社局、民政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行政执法局、国家税务总局德惠市税务局、乡镇(街)的职责分工。

  (五)保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建立联合执法队伍、畅通反映渠道、建立网络平台。

  (六)有关要求:成立由教育部门牵头,公安、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乡镇(街)等部门配合,对非法办学行为“零容忍”,对非法办学行为及时制止、及时整治,形成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长效治理格局,实现我市无证无照办学机构动态清零。

相关文件链接: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德惠市建立无证办学机构治理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