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家园,长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长春市散煤治理工作方案》,根据长春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散煤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府办明电〔2021〕20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散煤治理工作,切实解决散煤燃烧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制定《德惠市散煤治理工作方案》。
二、重大意义
我国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在燃煤电厂减排方面已经步入正轨并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散煤的清洁高效利用路径仍然模糊不清。与燃煤电厂相比,散煤的“散”成为了其治理困难的关键所在。据不完全统计,在我国1.6亿户农村居民家庭中,采取分散采暖模式的约有9300万户,其中燃煤采暖约6600万户,散煤使用量约2亿~3亿吨,占到煤炭终端消费量的10%左右。民用采暖炊事炉具保有量约1.2亿台,近80%的居民使用低效炉具,燃用劣质、高硫烟煤。这些劣质散煤直烧低空直排的污染物是达到超净排放的大型锅炉等量燃烧后的10~20倍,占到燃煤污染物排放总量的50%以上。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民用散煤燃烧排放,仍是大范围重污染的重要成因。因此,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散煤治理工作,对于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三、制定依据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
(二)《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
(三)《关于印发长春市散煤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府办明电〔2021〕20号)
四、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等。
(一)总体要求:基于散煤治理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为散煤治理提供制度保障。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充分考虑各乡(镇)之间,街道、城乡结合部之间的经济承受能力、基础设施条件、工作推进难易程度等因素,采取适宜的散煤治理措施。以联片集中供暖、棚户区改造、建筑节能改造为主要措施,加快推进城区集中供暖,实现散煤减量。在不具备条件的区域,强化煤质监管,消除劣质煤炭,推广使用清洁燃料。
(二)工作目标:《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2021年年底前,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基本完成散煤替代,禁燃区外基本消除劣质煤炭,基本建立散煤治理长效机制。
(三)工作任务:《工作方案》分七条明确阐述了各单位需要负责落实的各项具体任务内容。
(四)保障措施:《工作方案》分五条明确阐述了如何确保工作方案的有效实施。
相关文件链接: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散煤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