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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监督评价] 时间: 2021-08-17 09:21 来源:德惠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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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文件背景

  2019年1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全面系统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要求。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下达2021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和《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吉农建发[2021]9号) 文件精神,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现起草《德惠市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二、制定文件依据

  (一)《农业农村部关于下达2021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

  (二)《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吉农建发[2021]9号)

  (三)《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1年吉林省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发[2021]6号)

  三、项目实施目标

  围绕稳粮、优供、增效目标,按照“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投入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验收”的要求,2021年全市建设高标准农田18.9万亩。其中: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8.1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0.73万亩。项目建设后,项目区交通条件和灌溉设施进一步提高,增强了对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的抵御能力,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实现高产稳产、生态良好的高标准农田,对提高全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发挥重要作用。

  四、项目主要任务

  (一)统一规划布局。按照市里要求,选择以未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贫困村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为主做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重点实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涉及同太乡、朱城子镇、菜园子镇、达家沟镇、朝阳乡、天台镇六个乡镇的二十六个村。

  (二)统一投入标准。在资金投入上,在资金投入上,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按平均1660元/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219元/的标准落实财政投入,鼓励项目区群众筹资投资,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到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统一组织实施。市农业农村局(高标办)做为该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在招标前要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审批、核准。对参与项目的所有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第三方服务机构等有关企业信息进行收集并上报,经核实存在虚假信息的投标单位或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的提供虚假信息的有关单位在2年内禁止参与本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活动。

  (四)统一检查验收。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市农业农村局(高标办)申请验收,由市农业农村局(高标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项目所在地的乡(镇)街及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实地验收,出具验收报告,项目验收合格后,组织编制竣工决算,并经有资质的机构审计。并及时办理项目移交手续,认真做好相关项目档案、上图入库的收集、整理、保管、移交和利用等工作。

  (五)注重高效利用。要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后利用工作。充分发挥高标准农田基础平台作用,重点做好与产业发展、建设美丽乡村、推动脱贫攻坚、适度规模经营、农业机械化统筹规划同步推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衔接,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夯实基础。

  (六)完善建后管护。结合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根据《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德惠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的实施意见》(德府办发【2020】45号)文件规定,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项目所在地的乡(镇)街人民政府要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义务,规范办理移交手续。项目建设与工作管护机制要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落实,形成项目建管护一体化的新机制。并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调动各收益主体和基层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日常性工程管护的积极性。认真汲取个别地方涉农项目建设质量和管护使用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抓好项目建设质量隐患和管护使用情况排查及整改工作,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持续发挥作用。

  五、项目实施步骤

  (一)实施准备阶段(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

  相关乡(镇)街、村及时召开乡村两级动员大会,在征得村民代表同意的基础上确定项目实施区域,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推进。市农业农村局(高标办)要依法确定项目勘测设计单位;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方案的审查批复;完成工程招标控制价评审;完成工程施工单位的招投标工作及依法确定工程监理、管理和检测单位。

  (二)工程建设阶段(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市农业农村局(高标办)要督促施工单位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施工、高效率推进。于2022年8月31日前全面完成工程建设,整理施工、监理及项目管理等项目建设资料,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市农业农村局(高标办)要在2022年9月30日前牵头组织完成市级验收;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工程决算工作并向省农业农村厅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上图入库工作。乡(镇)街要及时完成项目资料档案,迎接省市考核、验收。

相关文件链接: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