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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监督评价] 时间: 2020-10-20 15:15 来源:德惠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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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2020年10月6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松原扶余“10·04”重大交通事故的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采取措施,迅速扭转当前被动局面,切实稳定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出台了《德惠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二、重大意义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增强安全发展的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结合秋冬季节交通事故规律特点,以集中治理农村交通秩序、整改风险隐患路段、严管重点车辆、打击突出违法、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为重点,用最严措施、最大力度排查治理各类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通过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使农村交通安全秩序得到有效治理,“三超一疲劳”等十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两客一危一货一校”等重点车辆源头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各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全市交通安全形势得到稳定,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制定依据

  (一)《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0〕37号)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长交安字〔2020〕9号)

  四、主要内容

  《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任务目标、组织领导、主要措施、工作要求等。

  (一)任务目标: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安全发展的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用最严措施、最大力度排查治理各类交通安全风险隐患,为经济发展和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成立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市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三)主要措施:《方案》从六个方面分十六条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

  (四)工作要求:《方案》分五条明确了强化部署、抓好落实、强化督导、协同共治和全面推进。

相关文件链接: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