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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考改革解读

[监督评价] 时间: 2015-08-17 16:24 来源:德惠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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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普通高中取消自主招生

5月5日,市教育局召开2015年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部署暨新闻发布会。

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取消了自主招生,继续推行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入高中的改革,中心城区优质高中推荐生比例占统招计划的80%,三县(市)和双阳区、九台区优质高中推荐生比例占统招计划的60~70%。中心城区民办普通高中推荐生比例占招生计划的20%。

各初中学校依据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学业成绩、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践与操作等五方面测试成绩和学生报名情况择优推荐,按1∶3的比例确定推荐名单。东北师大附中、省实验、外国语学校、十一中、市实验、六中、市二实验、二中、汽开区六中等9所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和东师附中青华学校、省实验繁荣学校、十一中分部、市二实验(南校)、二中分部、东师附属实验校、吉大附中实验校、日章学园高中、解放大路学校等9所民办普通高中的推荐生名额,由市教育局根据各区初中应届毕业生在籍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区教育局,各区教育局按“校均”和“生均”相结合的办法分配到辖区内初中学校。

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的推荐生名额,市、区教育局依据高中学校的地理位置、办学条件和每年招收学生的实际分布情况,采取“先按定向,后按比例”的办法,将推荐生名额分配到相应的初中学校。

各初中学校通过校园网、公告栏等途径公布本校获得的推荐生名额。应届初中毕业生只能在招收推荐生的高中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报名,报名时间为5日至6日。各初中学校按照相关要求,于12日至16日对学生进行五项测试,17日至23日公示测试成绩,25日至29日,符合推荐生志愿条件的考生,在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同时填报推荐生志愿。

推荐生以五项测试成绩为录取依据,学业成绩以中考成绩为准,其他四项以初中学校推荐生测试成绩为准。中心城区报考普通高中推荐生的学生学业成绩不能低于所填报学校相应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线下30分。录取时按推荐生五项测试成绩的等级择优录取。

今年我市中考纳入义务教育免费范围

今年起,我市将中考纳入义务教育免费范围,全面取消考生的报名费、考务费,免费向考生提供《招生指南》和考试文具,中考统一考试时间为6月27日至6月29日。

具有本市户口或本市有效居住证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普通高中。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由平时考试成绩和学业终结考试(中考)成绩两部分组成。平时考试成绩占60%,由学校组织实施,必须在5月14日前完成并按程序上报市招生办;学业终结考试(中考)成绩占40%,由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学业终结考试(中考)总分为600分,其中语文(包括朝鲜语文、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满分各为120分;物理和化学(合卷)满分为120分;思想品德和历史(合卷)满分为120分。考试评卷工作采取网上评卷方式,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生可于7月8日登录长春招生信息网(www.cczsb.com)查询中考成绩,但不可查卷。

相较于往年,今年的学业考试有四个变化值得关注。从2013年入学的学生开始,也就是2016年毕业的学生,将运用信息化管理平台,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定,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初中毕业、择优推荐和普通高中录取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依据;地理与生物终结考试采取计算机自动化考试方式,在八年级进行,自动化考试成绩要作为普通高中录取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依据;体育与健康将纳入中考范畴,满分为40分,计入中考总成绩,现在的七、八年级学生已开始实行过程性评价,采取区管校评的办法,由学校进行测试,满分各为12分;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要强化对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能力的考核,各科实验题目的分值不低于试卷总分值的30%。

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实现批批清

普通高中志愿共设三个批次,希望所有初中毕业生一定要每个批次都填报,避免因只报一所学校而错过录取机会。我市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一次性下达,依据第一、二、三批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确定各批次最低控制线,并向社会公布,不公布各学校录取分数线。录取工作采取分批次录取、分批次网上征集志愿的方式进行,实现批批清。已被录取的考生不重复录取。国际合作班按报考学校所在批次填报志愿;国际文凭班在第三批次填报志愿。

此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今年起,我市取消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自费生(择校生),2013年、2014年学校录取的自费生(择校生)仍按当年收费标准和政策执行。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高中要独立设置,要与公办学校相分离,独立编班、独立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