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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德惠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2-07-11 14:50来源:德惠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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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各相关单位:

  现将《德惠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德惠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2.德惠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主要日程安排表

  3.德惠市2022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具体日程安排

德惠市招生委员会

2022年7月6日

附件1:

德惠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依据《长春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合法入学权益,大力践行教育公平,不断提升百姓教育满意度,努力让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原则。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招生政策和纪律要求,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和长春市招生工作“十不准”,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和相关纪律要求,确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2.坚持公开公正原则。通过宣传板、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家长公开招生信息,实行阳光招生,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平。

  3.坚持按学区免试入学原则。严格按划定的学区招生,不得跨学区招生,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录取新生。

  4.坚持计划招生原则。按国家小学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的标准班额,结合学校资源实际确定招生计划,严格按计划招生。

  5.坚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民办学校招生实行与公办学校同步,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掐尖招生。

  6.坚持部门联动原则。教育局会同公安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局、信访局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规范有序地开展招生工作。

  7.坚持阳光均衡分班原则。实行班级人数均衡、男女生比例均衡、城区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比例均衡、师资配置均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人员、家长代表、新闻媒体对分班工作进行全程现场监督。采取电脑派位、现场公开抓阄、签字确认、公布公示、存档备案的办法,实行阳光均衡分班。

  三、入学条件

  小学:凡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本人具有本市户籍或其监护人具有本市有效居住证、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初中:本人具有本市户籍或其监护人具有本市有效居住证,并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的毕业生。

  四、招生办法

  (一)城区中小学招生

  1.招生时间。

  2022年7月11日至8月21日

  2.招生计划。

  全市小学毕业生7102人,其中城区小学毕业生3010人。城区初中计划设置58个教学班,其中三中东校8个班、三中西校18个班、四中6个班、五中6个班、二十九中20个班。

  全市6周岁适龄儿童总数5281人。城区小学计划设置61个教学班,其中实验小学12个班、二实验小学10个班、一小学8个班、六小学14个班、五中小学部6个班、二十九中小学部11个班。

  3.学区划定。

  城区初中共划定5个学区:即三中东校学区、三中西校学区、四中学区、五中学区、二十九中学区。

  城区小学共划定6个学区:即实验小学学区、二实验小学学区、一小学学区、六小学学区、五中小学部学区、二十九中小学部学区。

  4.招生方式。

  (1)五中小学部、二十九中小学部在籍毕业生采取校内直升方式直接升入本校中学部。

  (2)三中东校、三中西校、四中、五中及二十九中(校外)采取单校划片按学区认定的方式。

  (3)实验小学、二实验小学、一小学、六小学、五中小学部、二十九中小学部采取单校划片按学区认定的方式。

  5.招生程序。

  一是招生宣传。教育局负责将《德惠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德惠市城区小学学区范围分布图》《德惠市城区初中学区范围分布图》等招生政策信息印发至各涉招单位及相关学校,并通过德惠融媒体中心播出《德惠市2022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公告》。各学校要于7月11日至8月1日在学校正门外公示学区范围、招生计划、报名建档要求及招生办法等招生信息,并设置接待处,安排专门人员做好招生宣传、咨询服务等工作。

  二是报名建档。

  (1)城区小升初、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建档工作由城区各小学组织实施,7月25日至7月27日先进行小升初报名建档工作,7月28日至8月1日再进行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建档工作。

  (2)各小学要组建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主任为副组长,六年级班主任为成员的建档工作小组。

  (3)教育局于7月22日组织各小学建档工作组人员进行报名建档培训,具体落实分类建档、一生一档、原件与相应佐证材料同步建档等工作要求。

  (4)各小学要严格按照《德惠市2022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具体日程安排》,向市招生工作组提交新生报名信息档案。

  三是档案审核与学区认定。教育局会同住建局(房屋交易中心)、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于8月2日至7日集中开展小升初、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档案审核及学区认定工作。

  6.学区认定办法。

  第一,直接认定。

  (1)房产证所属为第一法定监护人(本人父母)的;

  (2)个人之间买卖房屋能同时出具房屋交易中心提供的备案证明和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交易契税票据的;

  (3)父母本人按揭购房的,能出具按揭购房合同和银行交易手续,同时能提供2022年上半年实际居住的水、电两项加盖管理部门公章的专用缴费票据和流水清单;

  (4)动迁户能出具行政执法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协议书的(搬进新居的以新居房产为准,未搬进新居的以原住址房产为准);

  (5)房产属于集体产权的、所购房产因历史遗留问题无法办理房产证,有原始购房合同和票据且所属系第一法定监护人(本人父母)的,同时在房屋交易中心有备案的;

  (6)个人之间买卖房屋,交易必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能出具房屋产权管理中心提供的备案证明、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交易完税票据;能出具购房合同或票据、二手房协议的,同时提供当年新房主供热费缴费票据,且能提供新房主2022年上半年水、电两项加盖管理部门公章的专用缴费票据和流水清单,以及提供原房主、新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和常用手机号码。

  第二,分派认定。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居住在铁南的学生初中分派到五中,小学分派到四小学;居住在铁北的学生初中分派到四中,小学分派到一小学。

  (1) 非本市户籍且未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

  (2)不符合直接认定房产条件的;

  (3)新开盘房产未交付使用的,交付使用但未实际入住的。

  7.设置接待日。招生工作组在德惠市教师进修学校开展集中接待工作。8月9日至10日集中接待城区升入初中未报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及招商引资企业职工子女等小学毕业生的学区认定工作;8月11日至12日集中接待城区小学未报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及招商引资企业职工子女等小一新生的学区认定工作。

  8.电脑均衡分班。8月18日教育局将统一组织城区中小学起始年级新生电脑均衡分班工作。

  9.填发通知书。8月19日至20日填发加盖教育局公章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10.报到入学。新生持加盖教育局公章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于8月21日报到入学。

  (二)农村中小学招生

  1.招生时间。

  2022年7月11日至8月21日

  2.招生方式。

  农村初中制定学校招生方案,实行小学、初中对口直升方式招生;以乡镇为单位,小学将直升学区初中的毕业生送入到对应学区初中学校报到,同时移交《小学毕业生名册》、《小学生入学登记表》、《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表》等学籍档案资料;各初中要根据本学区小学毕业生信息,逐一核实,严格按照核实结果进行均衡分班,并发放加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的入学通知书;因务工、经商等原因子女需要随迁入学,家长要向入学学校提交务工、经商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实地踏查核实后,方可发放入学通知书。

  农村小学制定学校招生方案,以乡镇为单位,由中心小学组织实施;各校要组织进行本学区内适龄儿童摸底普查,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动员工作;同时下发加盖乡镇政府公章的入学通知书;因务工、经商等原因子女需要随迁入学,要向入学学校提交务工、经商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实地踏查核实后,方可发放入学通知书。

  (三)民办学校招生

  1.招生时间。

  民办学校招生实行与公办学校同步。

  2.招生计划。

  龙珠学校初中部4个班,万兴学校初中部4个班,冠伟学校初中部2个班;龙珠学校小学部1个班,万兴学校小学部2个班。

  3.报名录取。

  一是依据家长、学生自愿的原则进行招生。

  二是校内小学毕业生可以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

  三是其他新生要由家长持户口本、身份证、小学毕业证到民办学校报名。

  四是报名入学后,公办学校将不再重复招生。

  (四)特殊群体入学

  1.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保障范围,实行“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投资人及特殊人才随迁子女入学,根据德惠市招商引资的相关政策,提供就学便利。

  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各学校要对学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对其自然情况进行登记,组织专家组开展学习能力及生活自理能力鉴定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教育安置。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就近就便安排到普通中小学校随班就读;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建议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不能到校就读的积极开展送教上门服务。

  3.脱贫户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入学。

  就地就近优先保障入学,既要做好小学入学工作又要做好小升初衔接工作。学校尽力提供帮助,解决上学实际困难,确保不失学辍学。

  (五)特殊优扶对象入学

  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民警、人才、医务人员等群体子女入学,依据国家、省、市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五、均衡分班

  按照《德惠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电脑均衡分班实施方案》要求,8月18日乡镇中小学自行组织起始年级新生均衡分班工作。8月18日教育局将统一组织城区中小学起始年级新生均衡分班工作,届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人员、家长代表、新闻媒体对分班工作进行全程现场监督。分班名单公布、公示后,学生就学期间将由纪委监委、教育行政部门按原始分班名册进行逐班核对,坚决禁止调班、串动、借读现象,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六、新生建籍

  为规范学生学籍管理,充分发挥学籍管理系统在治理择校问题上的基础性、机制性作用,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的规定,保证招收的学生“人籍一致”,坚决禁止空头强行建籍,造成人籍分离现象。各学校要依据起始年级新生分班名册为新生建籍。新生入学建籍后,因特殊原因需要到其它学校就读的学生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不办理转学手续的,任何学校不得接收,学生办理学籍转出后不得继续留在原学校就读。

  七、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原则,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开透明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机制。

  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坚持以市政府为主导,成立由主管市长负责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和市招生工作组。市招生工作委员会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规范办学行为、做好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解决我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突出问题,确保中小学招生工作稳步推进。市招生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积极配合市政府着力做好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教育局作为招生工作牵头、抓总部门,负责制定《德惠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招生工作时间表、路线图。市纪委监委负责招生工作的纪律监督,对招生及分班过程中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公安局要加强户籍管理,为招生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户籍所属依据,并对新生户籍进行核验,做好招生秩序管理和维稳工作。住建局和自然资源局加强居民房屋产权管理,提供有效房产证明,并对新生提供的房产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验。行政执法局加强拆迁管理,负责动迁户有效身份的认定工作。信访局要积极做好信访维稳接待工作。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分别对提供的水、电费票据进行核验。

  (二)履行防控职责。

  各涉招单位要切实做好义务教育招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履行疫情防控职责。特别是各中小学校要统筹做好场地消杀、控制间距、扫码登记、体温检测等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所有招生工作人员和学生家长必须佩戴口罩。

  (三)加大政策宣传。

  义务教育招生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各学校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做好招生政策宣传。通过教职工大会、毕业生班会、家长会以及向适龄儿童少年家庭发放宣传单(告知书)等形式,把今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规定及要求传达给每个教师、每个学生和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家长。

  (四)规范招生行为。

  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招生结束后,任何学校不许擅自招收己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五)完善招生机制。

  建立健全招生责任制,从教育局到学校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一把手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招生工作领导为具体责任人,招生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招生工作组各成员要协调联动,形成合力,严禁相互推诿、不担当、不作为;建立健全应急反应机制,信访局、教育局、公安局要针对招生焦点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和应急预案,一旦发现问题,各相关责任人必须第一时间到场,妥善处理,有效化解矛盾;建立分级承诺制,市招生工作组向市招生委员会承诺,各学校向教育局承诺,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向学校承诺,并切实践行承诺。

  (六)实行督查问责。

  严肃招生纪律,任何学校和个人,必须按政策、按规定、按要求进行招生。对虚假招生、跨学区招生、超计划招生、随意插班调班等违规招生的学校要严肃督查问责,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校长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严肃处理。同时,把规范招生入学工作,作为对学校政绩考核、行风评议、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对招生工作中出现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环境。

 

附件2:

德惠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主要日程安排表

日  期

                主  要  日  程

负责单位

7.1--7.5

实地踏查,认真做好城区中小学学区核验工作

教育局

7.6--7.10

研究制定《德惠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德惠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电脑均衡分班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材料

教育局

7.11--8.1

组织召开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会议

组织进行城区小学负责招生建档工作管理人员培训会

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报名建档工作

 

教育局

中小学校

8.2--8.4

城区初中招生报名审档和认定学区

招生工作组

8.5--8.7

城区小学招生报名审档和认定学区

招生工作组

8.8

分组进行系统核查工作,公布认定结果

招生工作组

8.9--8.10

集中接待城区升入初中未报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及招商引资企业职工子女等小学毕业生的学区认定工作

招生工作组

8.11--8.12

集中接待城区小学未报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及招商引资企业职工子女等小一新生的学区认定工作

招生工作组

8.13--8.15

再次分组进行系统核查工作,公布认定结果

招生工作组

8.16--8.17

整理录入城区中小学招生报名学生信息

教育局

8.18

(上午)

城区初中招生均衡分班

教育局

农村初中招生均衡分班

农村初中

8.18

(下午)

城区小学招生均衡分班

教育局

农村小学招生均衡分班

农村小学

8.19--8.20

填写并下发新生入学通知书

中小学校

8.21

新生报到入学

中小学校

8.22

中小学开学

中小学校

 


附件3:

 德惠市2022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

工作具体日程安排

     一、城区初中招生报名审档和认定学区       

8月2日

实验小学、一小学

8月3日

二实验小学、五中小学部

8月4日

六小学、龙珠学校、万兴学校

    二、城区小学招生报名审档和认定学区

    8月 5日

实验小学、二实验小学

8月 6日

二十九中学小学部

8月 7日

六小学

    三、招生集中接待(地点:教师进修学校)

    8月9日、10日集中接待城区升入初中未报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及招商引资企业职工子女等小学毕业生的学区认定工作。

8月11日、12日集中接待城区小学未报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及招商引资企业职工子女等小一新生的学区认定工作。

进修学校负责场地布置及提供工作人员午餐。

    四、均衡分班

       8月18日上午,城区初中招生均衡分班。

       8月18日下午,城区小学招生均衡分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