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审计方案得以有效实施,控制审计项目整体进度和审计项目的质量,对项目审计现场过程进行严格监控是十分必要的程序。审计现场监控通过检查和复核的形式实现,监控主体分为两类,一是审计组内部人员,主要是审计组组长或者其授权人员,二是审计组外部人员,主要是审计机关内部的法制工作机构有关工作人员。对现场监控以审计组内部为主体,主要分为日常检查和例外管理。
(一)日常检查与复合;审计组组长可以通过逐日或定期检查审计人员记录的日记跟踪审计业务流程,了解任务落实情况,审计查证的进度是否符合审计实施方案的要求,以便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审计实施方案中的存在的偏差。通过定期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及所附审计证据,了解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所有重要审计事项是否均以获取了客观、相关、充分、合法的审计证据,必要时可以责令审计人员实施替代取证程序或者重新取证,以确保相关目标得以实现。
(二)例外管理;是审计组应对审计实施过程的例外情况和突发事件而采取的措施,具体包括调整审计事项、审计人员或者时间进度等。
当前审计实务中,过程监控仍为相对薄弱,甚至是一个很不完善的环节,这在较大程度上造成了目前的审计现场混乱和效率空耗,仅仅确定现场监控的内容并不能有效保证其得以有效执行,还需要配合其他的管理程序予以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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