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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时间: 2020-11-09 15:45 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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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除外)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研究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监督检查、指导各主要行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实施。

  (二)负责监测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分析全市及省内外经济形势的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预测、预警;研究并提出宏观调节措施建议,综合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组织拟订全市财政金融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协调筹措重点建设资金;参与制定财政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价格政策的执行;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批利用外资项目。

  (四)指导、协调和监督简政放权有关政策的落实;指导、协调和推进全市总体经济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综合经济和科技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负责国内区域合作和拟定对口支援有关政策规定,推进“一带一路”建设。

  (五)负责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工作,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指导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及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招投标工作。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全市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水产、畜牧等发展规划;监测和分析农业与农村经济的发展,协调推进农业产业化;负责拟订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规划和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行业管理以及医药市场行业管理。

  (七)研究制定全市社会事业发展战略和优化结构的规划,做好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社会事业与全市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民生相关工作。

  (八)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和城镇化发展战略以及重大措施;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区域经济协作工作。

  (九)研究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衔接平衡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重大项目,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十)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全市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拟定全市扶贫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扶贫计划;负责扶贫资金管理,拟定资金的使用分配方案,监督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扶贫项目管理,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审定扶贫开发项目,做好项目的立项审批、监督管理等工作。

  (十一)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中长期调控目标和年度调控计划,跟踪、监测价格总水平及其结构变动的趋势,进行市场价格预警、预测,提出价格调控建议;根据省和长春市政府授权,制定和调整全市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组织、指导全市重要商品价格的成本调查工作。

  (十二)负责科教兴市的协调和宏观管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科技兴企、科技兴农、科技示范和科技与经济结合工作;参与拟订科技园区和科技产业基地建设规划,推进全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拟订全市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市科技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等工作,提出调整建议;负责国家和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归口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拟订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政策,负责政府间双边和多边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国际科技合作、科技兴贸计划项目的申报、审核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科技专项资金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及使用监督;拟订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负责全市科技发展重点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的筹集;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归口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贯彻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或定居政策。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星火、火炬科技成果的推广、新产品试制等计划的制订和实施;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管理全市科技成果、技术市场,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十五)拟订全市科普规划和政策,促进科学技术的传播和流通;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拟订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的科技工作;负责地震工作的预测、评估和地震紧急预案的拟订以及地震宏观观测点的建设维修和地震预警情况上报工作。

  (十六)贯彻落实国家金融发展战略和金融改革创新政策,推动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推进设立和引进各类金融机构;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拟上市企业的培育、推荐和申报工作,协调企业上市挂牌、债券融资服务及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再融资工作;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负责对地方金融企业、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负责所监管机构的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处置,推动建立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承担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职责。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德惠市发展和改革局内设机构12个,即办公室、农村经济管理科、工业经济管理科、社会事业科(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服务业发展科、综合信息科、科技管理科、价格调控管理科、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金融工作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办公地点:德惠市松柏路777号

  办公时间:春夏季:星期一-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秋冬季:星期一-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00-4: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31-87000298

  负责人姓名:韩树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