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下发《关于开展民营医疗机构专项检查通知》的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医疗服务领域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经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一轮针对民营医疗机构的专项检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检查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王 弢
副组长:刘 睿 林 義
组 员:张庆坤 王文涛 程茂林 贾忠江 张树军 周 勇 索云财 骆世臣 王明伟 佟再春 孙向阳 程 宇 赵晓宇
二、检查对象
辖区内各级各类民营医疗机构。
三、时间安排
2026年3月2日—3月31日
四、检查内容
(一)依法执业情况
1.机构资质
2.人员资质
3.技术准入
(二)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情况
1.核心制度落实
2.病历文书书写
3.抗菌药物分级管理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立即行动。要充分认识当前医疗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专项检查的紧迫性,相关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迅速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检查审慎包容原则,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聚焦执业规范重点环节,精准排查问题,对轻微违规行为,以约谈提醒,指导整改为主,督促限期规范;对重点问题违法违规的,视情节严重,依法严肃查处。注重引导医疗机构强化主体责任,助力民营医疗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实现监管与服务有机统一。
3.及时报送信息,严肃纪律。请执法机构于3月9日和4月9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和专项检查总结报告。工作中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
2026年2月26日
初审:陈继国 复审:王文涛 终审:刘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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