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酒店、洗浴、游泳场所督导检查方案

时间: 2025-12-10 12:11来源:德惠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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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全市人民的健康权益,加强我市沐浴、游泳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贯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计划在全市开展沐浴、游泳场所督导检查工作。

  一、检查对象

  辖区内酒店洗浴、游泳场所。

  二、时间安排

  2025年12月10日—12月12日

  三、检查内容

  1.是否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2.是否涂改、转让、倒卖、伪造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3.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变更手续;

  4.卫生检测结果及公共场所信誉度等级牌是否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5.是否设置公共卫生间,是否将公共卫生间挪作他用;

  6.是否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档案;

  7.是否开展室内空气质量、物理因素、游泳池水、沐浴用水、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和公共用品用具卫生检测,检测结果是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8.游泳场所是否有强制通过式浸脚池,是否每四小时更换;

  9.用品用具是否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10.营业区是否有蚊、蝇、蟑螂、老鼠,是否按照规定配备预防控制;

  11.游泳场所、沐浴场所棉织品等公共用品用具是否密闭存放,脏棉织品收集存放是否有标识;

  12.游泳池水质公示项目是否齐全;

  13.是否设置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

  14.是否配备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

  15.消毒产品是否有卫生许可批件,是否有过期的消毒产品;

  16.应一客一换的公共用品用具,是否能够做到一客一换;

  17.公共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记录,记录是否详细;

  18.住宿场所、游泳场所公共饮具保洁柜是否有标识;

  19.游泳池水质是否按场次或定时公示;

  20.卫生间环境是否清洁;

  21.游泳场所是否在明显处悬挂禁游标志;

  22.是否索取公共卫生用品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

  23.是否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

  24.游泳场所是否有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游离性余氯记录;

  25.室内公共场所是否禁止吸烟,是否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26.集中空调的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是否定期清洗、消毒或更换。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培训,学习游泳场所相关卫生标准及法律法规,提高认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2.检查工作同时全面掌握辖区游泳场所数量及卫生情况,加强对游泳场所的监督检查,指导游泳场所经营者提高自身卫生管理水平。

  3.严格执法,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意见,督促落实,依法严格查处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并及时进行复查,预防游泳场所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

 

 

 

德惠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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