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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惠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时间: 2018-10-09 14:15来源:德惠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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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人民政府文件

德府发[2017]11号

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惠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德惠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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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现教育规划纲要要求的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目标,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科学规划。根据我市人口分布和城镇发展进程的需要,全面优化幼儿园布局。重点扩大公办幼儿园教育资源,进一步推进农村乡镇、村级幼儿园建设,保障大多数适龄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

二是坚持公益普惠。发挥公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加大财政投入,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三是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发展和监管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提高综合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市学前教育水平。

(二)总体规划

第三期行动计划项目规划与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实施项目统筹衔接,与本级财力相适应;坚持公益普惠,优化资源建设,公办民办并举,努力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三)发展目标

坚持城乡统筹,优化资源布局。加快建设城区和乡镇(村)公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力争到2020年,新改扩建9所公办幼儿园,完成64所公办幼儿园标准化装备。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达到50所,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比例)达到80%以上,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实现全市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目标。计划招聘幼儿教师1,080人,其中在编幼儿教师360人,自聘公办幼儿教师720人。幼儿园教师配备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初步建立。进一步落实学前教育分类定级、年度联检评估制度,办园行为普遍规范,“小学化”现象基本消除,保教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增加普惠性幼儿园资源

加快建设公办幼儿园,在二期行动计划明确的公办园建设项目基础上,再计划一批公办园建设项目,努力扩大公办幼儿园在幼儿园总量中的比例,公办园在全市幼儿园的比例为45%,完全村小建三个班以上的幼儿园不少于40所。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民办幼儿园中的比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民办园的比例达到45%。

(二)提高普惠保障水平

建立与普及目标和普惠要求相适应的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建立公共财政和家长缴费合理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扶持一批普惠性民办园,切实解决好普惠性幼儿园的运转保障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资助力度。

(三)创新队伍建设机制

建立幼儿园教师培训制度,科学规划幼儿教师专业培训模式,提高培训的质量。制定补充幼儿教师计划,按吉林省幼儿园教师配置标准配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建立工资待遇保障机制,进一步提升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水平,增强幼儿园教师职业吸引力。

(四)提升保育教育质量

以教育部制定的《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为导向,建立科学的保教质量评估标准。创新学前教育教学、教研模式,提升教研队伍的整体水平,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现市、乡、村幼儿园三级教研指导网络,兜底线,抓规范,整体提升全市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

三、主要措施

(一)加大投入,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

1.实施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工程,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

2.政府在规划小区建设过程中必须配套相应规模的幼儿园,或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优先办成公办幼儿园,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

3.完善农村公办幼儿园体系,保证每个乡镇都有一所公办中心园,每所完全村小都有一所公办幼儿园。

4.加大设备设施配置力度。投入8,100万元,完成64所公办幼儿园的基本保教设施、玩教具、餐饮设备、安全技防和物防等设施配备。

2017年,新建乡镇中心园2所。推进完全村小校带幼儿园(班)项目建设进程。在新建够规模的中央公馆小区成立1所幼儿园,计划投入投入1,800万元,完成全市6所公办幼儿园基本保教设施、玩教具、餐饮设备、安全技防和物防等设施配备。

2018年,新建乡镇中心园2所。在新建吉成福园小区成立1所幼儿园,完成10所完全村小校带幼儿园(班)的建设工作。计划投入资金2,000万元,完成16所公办幼儿园的基本保教设施、玩教具、餐饮设备、安全技防和物防等设施的配备。

2019年,新建城区幼儿园1所,新建乡镇中心园2所。在城区新建小区成立1所幼儿园,完成20所完全村小校带幼儿园(班)的建设工作。计划投入2,060万元,完成全市25所公办幼儿园的基本保教设施、玩教具、餐饮设备、安全技防和物防等设施的配备。

2020年,新建城区1所幼儿园,新建乡镇中心园1所。在城区新建小区成立1所幼儿园,完成10所完全村小校带幼儿园(班)的建设工作。计划投入2,240万元,完成17所。公办幼儿园的基本保教设施、玩教具、餐饮设备、安全技防和物防等设施的配备

(二)完善机制,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根据国家、省、市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标准,完善我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和扶持办法,明确扶持对象,逐年确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督导评估管理机制,将提供普惠性服务的实效作为奖励和支持的依据。落实土地、建设、税收、水电气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2017、2018、2019、2020年逐年确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民办幼儿园比例为30%、35%、40%、45%。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保证农村低保家庭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资助,扩大资助覆盖范围。

(三)拓宽渠道,强化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1.采取多种渠道,根据省编制标准要求核定公办园教职工编制,逐步补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完善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一是公开招聘。公开招聘具有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补充到幼儿教师队伍,计划2017-2020年,按照我市公办幼儿园数量,共招聘在编幼儿教师360名。二是计划自聘幼儿教师720名,通过逐年自聘幼儿教师,逐步达到国家和省、市幼儿园教职工配置标准。三是整合公共卫生服务资源。将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纳入社区儿童保健公共服务,从市医院、乡镇卫生保健院选派保健医到幼儿园,有效解决了农村园保健人员配备难的问题。

2.以需求为导向,制定并实施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完善的园长、教师培训制度和计划。2017-2020年,分年度制定培训计划和目标,深化学前教育专业课程与教学改革发展,提高培训质量,提高园长和幼儿教师的实践能力。

3.逐步建立带岗支教,竞聘上岗等制度,不断优化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结构。建立城乡教师支教交流、公办园园长和民办园园长交流以及骨干教师对口帮扶制度,促进公办、民办幼儿园协调发展。

4.建立完善的幼儿园保教人员专业发展和素质评价机制,为幼儿教师专业发展搭建平台,激励教师自主发展,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骨干幼教群体。

5.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师德建设。将师德建设纳入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和年度督导指标体系,并将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列为继续教育考核项目。以多种形式、多种载体开展师德培训和教育活动,选树学前教育师德先进典型,建立幼儿教师违反师德规定责任追究工作制度,全面提高幼儿教师师德素养。

(四)加强管理,全面提高保教质量

一是认真贯彻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加强对幼儿园工作的指导,促进幼儿科学保教,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二是开展幼儿园达标、创优、特色园建设活动,提高学前教育办园水平。三是实施示范幼儿园与农村乡镇幼儿园结对帮扶计划,扩大优质资源共享。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作用,加强对农村学前教育的业务指导,探索市幼儿园—农村乡镇中心园—村级幼儿园(班)三位一体的教研网络。四是排查和整顿现有幼儿园,治理无证办园问题,加强指导和督促,规范办园行为。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提高幼儿园的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五是进一步完善“(1+N)办园联盟”暨教研责任区制度,加强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全面提高保教质量。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面向家长和社区开展公益性0-3岁早期教育指导。六是加强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幼儿安全。

(五)加强动态监管,推进全市幼儿园标准化建设

落实市政府对幼儿园的监管责任,加大相关部门对幼儿园监管力度,完善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规范办园行为。深入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指导幼儿园教师根据幼儿的发展需要制定课程计划、创设教育环境、指导游戏活动、安排一日生活。严格幼儿园动态评估制度,全面开展全市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活动。按照省、市幼儿园标准化建设评估实施方案,每年对全市公、民办幼儿园进行分类定级督导评估。预计到2020年,我市省级示范幼儿园8所,长春市级示范幼儿园15所,乡(镇)标准中心园22所,长春市级一类民办园15所,省、市示范园占全市公办幼儿园总数的33.3%。

四、机制保障

(一)加强领导,形成学前教育发展合力。

成立德惠市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育副市长担任,成员由教育、财政、发改等部门组成。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推进学前教育工作遇到的问题。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前教育的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机构编制部门负责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发改部门负责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财政部门负责加大投入,制定支持学前教育的优惠政策;住建和国土部门负责落实城镇小区和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人社部门负责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政策;发改、财政、物价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综治、公安部门负责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整治、净化周边环境;卫生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民政、工商、消防、质监、安监、食药监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工,负责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和管理;妇联、残联等单位负责积极开展对家庭教育、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宣传指导;市国土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根据幼儿园的建设需要,积极做好土地划拨和征地工作;各乡(镇)中心校负责根据有关要求做好园舍建设和建后管理工作。

(二)加强督导,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教育局建立督导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确保本计划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取得成效。市政府对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并纳入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对本计划实施作出显著成绩的乡镇、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加强宣传,营造学前教育发展氛围。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意义,深入宣传学前教育政策法规、保教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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