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现对德惠市承担的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二十)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地下水资源管控制度落实不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要求,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禁止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督察发现,德惠市、农安县、九台区、公主岭市等地违法采用地下水情况比较普遍,特别是在各经济开发区违法采取地下水现象突出,管理混乱。2007年绿园经济开发区在大营子村打5眼水井,未办理取水许可。2008年绿园经济开发区委托长春市荣祥供热有限公司,利用该5眼水井为食品医药园区内19户企业供水5.27万吨,并按每吨7.5元售水,收取水费39.53万元,2009年该5眼水井划归城西镇人民政府。绿园经济开发区违法打井,城西镇人民政府接管后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水利部门未能及时发现,致使该违法行为持续10多年。
二、整改目标
依法规范取用水行为和取用水秩序,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有效保护。
三、整改措施
(一)加大排查力度、打击力度。联合公安机关、自来水公司等部门,对城区、开发区进行联合全覆盖排查,保持对打击盗取地下水资源的高压态势。
(二)成立地下水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制度,规范取水许可审批,强化执法巡查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三)加强规范管理,做到程序规范化、管理制度化;加大宣传力度,依托媒体、网络进行保护地下水宣传。
四、整改成效
(一)水利局、住建局、公安局联合对开发区取用水户进行多次排查,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对62户取水单位排查出违规取水户共计36户。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根据取水户违规实际情况,逐户制定了整改措施,同时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原则进行了整治。36户违规取水户已停产2户,已使用自来水3户,水井封控1户,水井填埋1户,已办理取水许可手续20户,已规范取水正在办理取水许可手续9户。
(二)制定了《德惠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非法取用地下水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地下水专项整治专班,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全面梳理,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开展了地下水专项整治工作,共排查取水户123户,对城市供水管网能够覆盖内的取用水户,封闭自备水源井。截至目前,共封控20眼、填埋25眼地下水源井。
(三)规范了取水审批流程,达到程序规范化、管理制度化;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为契机,加大宣传保护地下水力度,通过设立咨询台、LED电子屏、发放宣传册、微信公众号、快手等形式进行线上、线下宣传,引导群众保护和合法利用地下水资源的意识。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8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德惠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德惠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张仁博
电 话:0431-87000529
德惠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德惠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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