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关于第二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十五)完成情况的公示

时间: 2025-04-23 15:05来源: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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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长春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现对德惠市承担的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十五)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秸秆禁烧管控工作存在短板。长春市各级虽然制定了秸秆全域禁烧工作方案,也建立了五级网络化包保机制,明确管控措施、责任人,但基层秸秆禁烧管控工作责任落得不实,管控手段还比较机械单一,焚烧秸秆现象禁而不止。同时,秸秆离田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秸秆离田不彻底,秸秆综合利用渠道不畅,“离而不用”、“一烧了之”的现象仍有发生。2023年春季,农安县、双阳区、九台区、公主岭市、德惠市等部分区域大面积露天焚烧秸秆,造成长春市连续多日出现重污染天气。

  二、整改目标

  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减少露天焚烧秸秆行为;按期完成秸秆离田工作任务,扩大秸秆综合利用渠道。

  三、整改措施

  (一)逐步建立和完善秸秆全域禁烧管控工作制度,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统筹调度、综合协调秸秆全域禁烧工作,成立德惠市秸秆全域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二)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监管体系,不断完善“五级网格、五级包保、五级监督”监管体系。林业、水利、畜牧等部门对各自管理的农场秸秆禁烧工作负具体责任。确保在全市范围内实现“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区、监督管理无缝隙”。

  (三)建立巡查检查制度,在春秋两季秸秆露天焚烧高发期,成立市乡两级巡查检查工作组,开展督导巡查和检查巡查,对焚烧秸秆现象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四)及时共享秸秆全域禁烧信息,适时启动省和长春市秸秆监控平台,发现火点第一时间通知属地,第一时间实地核实,第一时间妥善处置。

  (五)2024年12月底前,市生态环境局依据省秸秆全域禁烧政策和残茬处置机制科学编制禁烧方案及残茬处置表,组织乡镇村屯依据省生态环境厅秸秆残茬处置建议,按制定的烧除轮次和时段开展秸秆残茬处置,科学有序去除秸秆残茬;遇不利气象条件或环境空气质量降低时,及时下达停止烧除指令。

  (六)2024年春季,市农业农村局按省要求完成秸秆离田工作,2024年12月底前,完成秸秆离田达到 70%,完成“一公里”秸秆离田工作。

  (七)广泛深入宣传。在市、乡、村三个层面,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秸秆全量化处置宣传,引导农民自觉参与秸秆全量化处置,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秸秆全量化处置的良好氛围。

  四、整改成效

  (一)我市提前谋划制定了德惠市秸秆禁烧实施方案,落实了乡镇(街道)和部门管理职责、包保责任。建立视频监控平台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推送视频告警,督促各部门开展灭火工作。按照省的秸秆残茬处置建议,进行有序烧除。加大巡查力度,最大限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

  (二)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在2024年4月10日前完成了春季秸秆离田工作。在2024年11月底前秋季秸秆离田达到了87%,完成了“一公里”秸秆离田工作。

  (三)多次通过微信群和下乡指导等方式,组织各乡镇(街)通过微信、下乡指导等多种形式深入村屯户宣传秸秆全量化处置方式,如捡拾打捆、归行打包、清运离田等,营造出全社会共同支持秸秆全量化处置的良好氛围,2024年全市秋季秸秆离田工作明显,“一公里”范围内大部分是秸秆圆形、方形包块。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8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德惠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德惠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张仁博

  电 话:0431-87000529

  德惠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德惠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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