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关于第二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十三)完成情况的公示

时间: 2025-04-23 14:58来源: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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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长春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现对德惠市承担的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十三)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医疗废物贮运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长春市未针对本地区实际制定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有关管理规定,未建立规范的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移体系。长春市卫生健康、生态环境部门未针对医疗机构实行有效监管,造成医疗废物管理混乱。长春环卫医用、晴天环保、绿动环保等3家医废处置企业以“服务范围不合理”“收费价格过低”“医废产生量少”等为由,不与小型医疗机构签订收集、运送协议,导致小型医疗机构医废无法转移处置,引发信访投诉。长春市南关区、二道区等部分医疗机构未建立医疗废物贮运管理台账。九台区、德惠市部分医疗机构均存在贮存转移不规范问题。农安县虽然明确了医疗废物定点收集,但没有对转移环节明确具体要求。榆树市人民医院、中医院、仁爱医院等负责收集261家小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仅有92家履行合约,部分小诊所无转移协议,没有转移记录,医疗废物去向不清,增加了二次污染的风险。

  二、整改目标

  完善医疗废物收储运体系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严格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的操作规范。

  三、整改措施

  (一)2024年6月底前,市卫健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德惠市医疗废物管理问题全面梳理,各医疗机构建立医废处置工作方案,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保证医废管理规范有序。对不按规定未及时送、贮的医疗机构,发现一家,查处一家。

  (二)2024年6月底前,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督促医疗机构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医疗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建立医疗废物贮运管理台账。

  (三)加大监管处罚力度,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从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等环节全程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四、整改成效

  (一)德惠市卫健局于2024年4月26日组织召开医疗废物专题会议,针对德惠市医疗废物管理问题全面梳理,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并组织跟踪督办。

  (二)德惠市医疗废物签约工作已完成,并完善医疗废物收储运体系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建章立制,规范操作,建立台账,加强监督,严格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的操作规范。短途运输要求使用有明显标识的医疗废物转运箱,确保医疗废物按要求及时转运。

  (三)德惠市卫生健康局强化医疗废物综合监督,加强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查到底,完善监督管理,全面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的管理,有效防范医疗废物和废水造成的不良后果,切实保护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8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德惠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德惠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张仁博

  电 话:0431-87000529

  德惠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德惠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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