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关于第二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二)完成情况的公示

时间: 2025-04-23 14:33来源: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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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长春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现对德惠市承担的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二)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一些部门对督察整改工作相互推诿。长春市部分县市、区及相关部门对推进去产能工作缺乏政治敏锐性,站位不高,紧迫性不强。农安县虽然把落后炼油装置淘汰工作责任层层分解,看似职责明晰,但却没有明确牵头统筹部门,部门之间互相推诿,没有形成推进合力。2022年12月5日,省发展和改革委向长春市、农安县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文件的函中明确要求“抓紧推动200万吨/年以下常压装置淘汰退出”。2022年12月15日,长春新大石油完成了淘汰方案论证。2022年12月24日,农安县对淘汰方案进行论证,并分别于2023年1月11日、3月27日向长春市政府报送了关于淘汰方案的请示,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自身担负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理解上有偏差,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对企业落后炼油装置淘汰工作研究不深、推动不力,工作敷衍塞责,直至督察进驻,仍未按照省《整改方案》要求对淘汰方案进行论证。

  二、整改目标

  牢固树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三、整改措施

  (一)市发改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去产能、调结构、促转型的重要指示精神,压紧压实去产能工作职责分工,严把项目准入关口,加强对辖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情况进行检查,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二)市工信局结合在推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相关职责,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企业,报经市政府批准或直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关停、停业、关闭或取缔。

  四、整改成效

  (一)德惠市发改局于2024年3月1日组织各单位召开学习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去产能、调结构、促转型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压实各单位去产能工作职责分工。

  (二)德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本部门在推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相关职责,以严控重点耗能企业,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为重点,以行管部门为单位,对德惠市辖区内企业开展排查工作,未发现需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8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德惠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德惠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张仁博

  电 话:0431-87000529

  德惠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德惠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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