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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德惠市东临春城热力生物质热源厂、西临道路、南临米沙子镇米沙子村、北临米沙子镇米沙子村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时间: 2024-08-01 17:50来源: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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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存在污染风险的土壤,需进行修复并达到相应用地类型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利用。因此,受市自然资源局委托,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委托华信检测技术(长春)有限公司对我市1宗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性质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宗地信息如下:

  宗地东临春城热力生物质热源厂、西临道路、南临米沙子镇米沙子村、北临米沙子镇米沙子村,面积2.5055公顷,拟规划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

  一、地块联系人联系方式

  生态环境部门联系人张 冲,联系电话:0431-87277210。

  自然资源部门联系人邵大伟,联系电话:15844179788。

  二、地块环境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华信检测技术(长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涛涛

附件:

附件:《德惠市东临春城热力生物质热源厂、西临道路、南临米沙子镇米沙子村、北临米沙子镇米沙子村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