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定期调度2024年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长环土〔2024〕2号)文件部署要求,现已完成对全市18个乡镇(街),296个行政村水体进行现场排查识别,排查结果详见附件。
现对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识别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特此公示。
联系人:张冲 联系电话:0431-8727721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