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存在污染风险的土壤,需进行修复并达到相应用地类型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利用,因此,受市自然资源局委托,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委托华信检测技术(长春)有限公司对我市1宗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性质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宗地信息如下:
宗地东至住建局、西临德顺街、南临交通局、北临惠新路,面积13066m2,拟规划用途变更为医疗卫生用地。
一、地块联系人联系方式
生态环境部门联系人张 冲,联系电话:0431-87277210。
自然资源部门联系人陈海涛,联系电话:0431-87286013。
二、地块环境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华信检测技术(长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涛涛
联系电话:13756493333
三、信息公示内容
附件:
附件:德惠市东至住建局、西临德顺街、南临交通局、北临惠新路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