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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五批)分配公告

时间: 2023-09-19 09:09来源:德惠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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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吉林省德惠市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2023年 9 月19 日至2023年 9月 28 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德惠市财政局

  投诉监督地址:吉林省德惠市北德大路1166号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431-87223382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电子邮箱:dhsczjnyk@163.com

 

  德惠市财政局关于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五批)的通知

德惠市农业农村局、德惠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街):

  按照《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非整合部分)预算的通知》(吉财农指〔2022〕1039号)、《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非整合部分)预算的通知》(吉财农指[2023]269号)和《关于调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非整合部分)预算的通知》(吉财农指[2023]271号)要求,经中共德惠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复,现下达单位德惠市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11万元,其中:中央1076万元,省级1135万元。执行中支出功能分类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按照《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长财农指〔2023〕70号)要求,经中共德惠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复,现下达单位德惠市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70万元。执行中支出功能分类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为保证资金使用效益,请你单位严格按照确定的项目标准及相关规定使用资金,不得擅自调整资金使用范围和项目计划,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形成实际支出,严禁截留挪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请你单位全面落实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要求,按照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压实资金使用者绩效主体责任,落实资金和项目公告公示要求,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附件:

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