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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落实《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畜牧部分)项目指南的通知》肉牛大村购买防疫服务实施方案

时间: 2023-12-06 10:03来源:德惠市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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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畜牧部分)项目指南的通知》(吉牧联发〔2023〕12号)文件精神,落实“第十三条肉牛大村购买防疫服务”,切实加强肉牛大村提升动物防疫水平、村兽医诊疗及协助检疫工作质量,促进肉牛大村全面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

  市畜牧业管理局与肉牛大村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畜牧服务科联合成立领导小组,以“统筹兼顾、精准有效、科学合理、安全规范、注重绩效、公开透明”为原则,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合理使用支持肉牛大村购买防疫服务资金,有效提高向肉牛大村提供防疫服务的社会化组织或防疫员、兽医个人的积极性,确保政策落实的精准性。

  领导小组组长:徐志军 局 长

  副组长:闫向东 副局长

  成 员:卢德武 畜牧科科长

  马 宁 肉牛办负责人

  左振玲 财务科科长

  葛德奇 边岗乡畜牧服务科长

  赵世东 布海镇畜牧服务科长

  丁云雷 菜园子镇畜牧服务科长

  李景森 岔路口镇畜牧服务科长

  孙宝库 达家沟镇畜牧服务科长

  王国伟 大房身镇畜牧服务科长

  刘延山 郭家镇畜牧服务科长

  王文国 米沙子镇畜牧服务科长

  徐义武 松花江镇畜牧服务科长

  陈雨时 天台镇畜牧服务科长

  程淑兰 同太乡畜牧服务科长

  周志伟 朱城子镇畜牧服务科长

  二、具体内容

  1、工作目标

  落实我市30个肉牛养殖大村购买防疫服务政策,确定为肉牛养殖大村防疫、村兽医诊疗及协助检疫等工作的提升,配合乡镇畜牧主管部门完成年内各阶段肉牛产业发展和疫病预防控制工作,提升乡镇畜牧主管部门的核心领导地位,尽心尽力完善本行政村肉牛发展的相关工作,将积极向肉牛大村提供防疫服务的社会化组织或防疫员、兽医个人纳入本次补助激励的特定目标,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2、条件及范围

  --肉牛大村以《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规范做好2023年中央和省级动物防疫补助资金执行工作的通知》(吉牧防发〔2023〕51号)文件附件3肉牛大村购买防疫服务资金分配表(肉牛大村名单)结果为准。

  --向肉牛大村提供防疫服务的社会化组织或防疫员、兽医个人。

  --原则上可以一次性补助到位,另可根据享受补助主体工作实际情况分档多次进行补助,直至使用完所有补助资金,需要根据属地乡镇(街)政府及畜牧主管部门、市畜牧业管理局、市财政局共同意见执行。

  三、工作职责

  1、畜牧科、肉牛办:负责按文件要求确定30个肉牛养殖大村的范围,根据乡镇(街)畜牧服务科组织申报的材料和乡镇(街)政府意见,确定补助资金的分配。

  2、财务科:负责沟通市财政局相关部门统筹资金发放。

  3、乡镇畜牧服务科:负责确认属地2023年度肉牛大村购买防疫服务的主体,对意向补助人员进行评审,组织材料进行申报并公示。

  四、保障措施

  1、资金由市畜牧 业管理局提出分配方案,并附各乡镇(街)资金分配明细表,最终由财政局直接拨付至各乡镇(街)财政所,由乡镇(街)财政所统一拨付到主体账户。

  2、补助政策一次性落实(分段落实)需要肉牛大村所在地村委会和政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市畜牧业管理局设立举报电话:87222088,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肉牛大村购买防疫服务资金分配表(肉牛大村名单)

附件:

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