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 登录 一网搜

德惠市肉牛产业标准化建设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

时间: 2023-11-24 14:26来源:德惠市畜牧业管理局
【字体: 打印

  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府办规〔2022〕9号) 《关于印发推动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相关项目申报指南(实施细则)的通知》(长牧联字〔202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支持内容

  鼓励和支持肉牛产业产学研机构广泛开展合作,积极参与和推动肉牛产业新“三品一标”建设,通过推进全产业链标准化建设促进肉牛产业品种、品质和品牌建设全面提升。对牵头研究编制肉牛产业相关标准,结合实际在生产实践中丰富和完善企业生产操作规范,努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取得较好效果的有关单位,以及通过国家、省、市标准化示范场(厂)认定的肉牛企业给予奖励。

  二、实施期间

  本次申报项目的完成时间须在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0月20日之间。

  三、奖励条件

  1.标准制定项目。制定标准需紧密围绕长春市肉牛产业发展实际和企业生产实践,符合我市肉牛产业新“三品一标”建设的定位、方向和发展规划。标准的编制主要针对肉牛种业、饲料、饲养、饲舍、防疫、屠宰、加工、营销等环节,通过认定的标准需是企业生产规范的某一方面或某一环节在实践过程中的升华,对于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行业生产效率、推动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能够发挥较大的实际作用,其推进标准化建设的做法具有较强的引领带动和典型示范意义。

  2. 标准化示范场(厂)项目。须通过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标准化示范场(厂)认定挂牌。其中市级肉牛养殖标准化示范场需按照长春市肉牛养殖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见附件4)开展创建且在本项目验收时同步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其硬件设施和运营管理能力等方面标准化程度较高,能够发挥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奖补标准

  对研究编制国家、行业、省、地方肉牛产业相关标准且通过审定的,根据编制标准的层次、数量、作用、意义、创新性、适配性、示范性及编制单位的贡献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通过评审的,一次性给予主持编制单位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对新通过国家、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标准化示范场(厂)认定挂牌的肉牛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奖励。

  五、项目申报和验收程序

  1、项目申报。申报对象需认真填写项目验收申请表(见附件1),根据不同的项目类别(标准制定项目、标准化示范场(厂)项目)将必要的佐证材料装订制作成项目验收申请书,于2023年10月20日前正式向德惠市畜牧业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佐证材料包括:社会信用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申报单位的资质证明;申报标准制定项目提供发布施行的标准文本及批准文件;由系列标准支撑构成的企业生产操作规范;申报标准化示范场(厂)项目提供相关部门的认定公示文件;还可提供荣誉证书、体系或产品认证等生产管理能力方面的佐证材料。

  2、县级验收。德惠市畜牧业主管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必要的形式审查后,会同本级其他有关部门(或聘请第三方)负责对本地项目进行现场核验,查看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并将验收结果面向社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复核备案。2023年11月10日前,德惠市畜牧业主管部门将本级验收结果报长春市畜牧业主管部门(市肉牛办)备案(备案材料包括:所在地畜牧部门申请备案复核的正式文件、公示材料、企业验收申请书等)。市级畜牧业主管部门(市肉牛办)根据县级验收结果,会同本级财政等其他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在县级验收基础上开展复核确认,复核通过后将确认结果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按程序拨付奖补资金。

  附件:1.肉牛产业标准化建设以奖代补项目验收申请书

  2.肉牛产业标准化建设以奖代补项目验收评审赋分表(标准制定项目)

  3.肉牛产业标准化建设以奖代补项目验收评审核分表(标准制定项目)

  4.肉牛产业标准化建设以奖代补项目验收评审结果确认表(标准制定项目)

  5.长春市肉牛养殖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试行)

  6.长春市肉牛养殖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审核分表

  7.长春市肉牛养殖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审结果确认表

  8.肉牛产业标准化建设以奖代补项目专家验收表(标准化示范场(厂)项目)

  德惠市畜牧业管理局 德惠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7日

附件:

附件1-8.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