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的函(自然资办函〔2020〕1344号)文件精神,房屋所有权人卢焕章,身份证号:2201241936****2819,现办理坐落于德惠市同太乡三道村6社,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90.00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吉房权字第093号,土地证证号为德集建(和)字第080号,该房屋由卢焕章实际占有,本人自愿承诺该不动产权属无异议,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所提供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请异议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6月4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同太乡人民政府。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同太乡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431-87140003。联系人:于鹏。
异议期内,如无异议,视为权利放弃,将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德惠市同太乡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5日
初审:王禹潇 复审:于鹏 终审:郑雨桥
主办单位:德惠市人民政府 电话:0431-87000693(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内容) 地址:松柏路777号 邮编:13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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