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玉良办理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登记的询异公告

时间: 2026-04-01 14:12来源:德惠市朱城子镇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的函(自然资办函〔2020〕1344号)文件精神,房屋所有权人张玉良,无身份证号,现办理坐落于德惠市朱城子镇东兴村一社,房屋用途:住宅,产权来源:自建,结构:砖木,层数:平,自然间数:4建筑面积为:74.2平方米,发证日期:1998年8月1日,无房屋所有权证号,无土地使用证,该房屋由本人实际占有,本人自愿承诺该不动产权属无异议,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所提供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请异议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22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朱城子镇人民政府。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德惠市朱城子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431-87300302。联系人:王守江。

  异议期内,如无异议,视为权利放弃,将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德惠市朱城子镇人民政府

  2026 年4月1日

 

  初审:王启越 复审:李天宁 终审:刘喆


主办单位:德惠市人民政府 电话:0431-87000693(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内容) 地址:松柏路777号 邮编:130300

网站标识码:2201830007 吉ICP备05006664号 吉公网安备 22018302000024号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