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丁文立于2008年7月2日购买了由德惠市米沙子镇花园小区开发建设,坐落于德惠市米沙子镇政府东侧楼房,建筑面积约为60.62平方米,用地为住宅的楼房。
上述房屋所有人已提出该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我镇依据《长春市房屋登记条例》及2009年7月7日第13期《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和德府发(2014)26号《德惠市一次性解决历史遗留无籍房屋权属登记实施方案》、德府发(2019)2号《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解决“无籍房”问题的补充意见》的规定,〔2024〕第8期《德惠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关于解决部分手续不全住宅不动产权证办理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予以公告。如对该房屋所有权登记有异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镇申报,逾期视为无异议,我镇将自公告期满之日起,依法为申请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德惠市米沙子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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