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人民政府土地收购储备文件
德府地收公字【2021】8号
德惠市收回土地使用权和注销土地登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和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收回德惠市岔路口镇岔路口村一宗工业用地,东至居民区,南至道路,西至道路,北至道路,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742.00平方米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原土地使用者持有的土地使用证失去法律效力。同时将土地使用证交给土地补偿单位,由土地补偿单位交给市自然资源局办理注销手续。收回土地范围内的土地补偿、土地权属纠纷、土地抵押、土地查封等全部由土地补偿单位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德惠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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