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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收回土地使用权和注销土地登记公告:【2021】2号

时间: 2021-01-22 15:10来源:德惠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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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人民政府土地收购储备文件  

德府地收公字【2021】2 

                                                          

德惠市收回土地使用权和注销土地登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和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经市政府批准,按照市自然资源局2020-106号《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决定收回德惠市城区内三宗地块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注销原土地使用者的土地登记。 

    宗地一:德惠市临德惠路一宗地块,东至居民区,南至德惠路,西至盛世豪庭,北至盛世豪庭,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5496.00平方米。 

    宗地二:德惠市临和平路一宗地块,东至居民区,南至盛世豪庭,西至盛世豪庭,北至和平路,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3418.00平方米。 

    宗地三:德惠市临德惠路一宗地块,东至迎新街,南至德惠路,西至居民区,北至居民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191.00平方米。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原土地使用者持有的土地使用证失去法律效力。同时将土地使用证交给土地补偿单位,由土地补偿单位交给市自然资源局办理注销手续。收回土地范围内的土地补偿、土地权属纠纷、土地抵押、土地查封等全部由土地补偿单位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德惠市人民政府 

 20211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