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人民政府2018年第4批次
征收土地公告
〔2018〕4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耕地平均年产值和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有关规定,以及《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德惠市人民政府2018年第4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文件,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现将本次征地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地项目基本情况
1、批准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
2、批准文号:吉自然资耕函〔2018〕31号
3、批准时间:2018年11月20日
4、批准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工矿仓储
二、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1、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德惠市惠发街道办事处太兴村村民委员会。
2、位置:德惠市惠发街道办事处太兴村。
3、被征收土地地类和面积:总占地面积1.8241公顷,其中:旱地1.8241公顷。
三、被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单位:倍、万元、公顷
地 类 |
面 积 |
前三年平均 产 值 |
土地补偿费 倍 数 |
安置补助费 倍 数 |
旱 地 |
1.8241 |
2.00 |
8 |
22 |
四、农业人口安置途径
以货币结合社会保险方式安置。
五、办理征地补充登记的期限和地点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有关证明材料,到惠发街道办事处太兴村村民委员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相互转告。
六、其他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及国土部门联合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德惠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6日
德惠市人民政府2018年第4批次
征收土地公告
〔2018〕4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耕地平均年产值和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有关规定,以及《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德惠市人民政府2018年第4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文件,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现将本次征地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地项目基本情况
1、批准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
2、批准文号:吉自然资耕函〔2018〕31号
3、批准时间:2018年11月20日
4、批准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工矿仓储
二、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1、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德惠市天台镇人民政府。
2、位置:德惠市天台镇。
3、被征收土地地类和面积:总占地面积2.9285公顷,其中:旱地2.9285公顷。
三、被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单位:倍、万元、公顷
地 类 |
面 积 |
前三年平均 产 值 |
土地补偿费 倍 数 |
安置补助费 倍 数 |
旱 地 |
2.9285 |
1.58 |
6 |
19 |
四、农业人口安置途径
以货币结合社会保险方式安置。
五、办理征地补充登记的期限和地点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有关证明材料,到天台镇人民政府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相互转告。
六、其他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镇政府及国土部门联合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德惠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6日
德惠市人民政府2018年第4批次
征收土地公告
〔2018〕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耕地平均年产值和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有关规定,以及《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德惠市人民政府2018年第4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文件,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现将本次征地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地项目基本情况
1、批准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
2、批准文号:吉自然资耕函〔2018〕31号
3、批准时间:2018年11月20日
4、批准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工矿仓储
二、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1、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德惠市岔路口镇岔路口村村民委员会。
2、位置:德惠市岔路口镇岔路口村。
3、被征收土地地类和面积:总占地面积1.1430公顷,其中:旱地0.1430公顷、工业用地1.0000公顷。
三、被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单位:倍、万元、公顷
地 类 |
面 积 |
前三年平均 产 值 |
土地补偿费 倍 数 |
安置补助费 倍 数 |
旱 地 |
0.1430 |
1.58 |
6 |
19 |
工业用地 |
1.0000 |
1.58 |
4 |
|
四、农业人口安置途径
以货币结合社会保险方式安置。
五、办理征地补充登记的期限和地点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有关证明材料,到岔路口镇岔路口村村民委员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相互转告。
六、其他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村民委员会、镇政府及国土部门联合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德惠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