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土地公告
经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国土资耕函〔2015〕55号)文件批复,准予德惠市人民政府2014年第8批次项目用地。该地位于德惠市建设街道办事处迎新村,总占地面积101044平方米,其中:旱田2235平方米、菜田63008平方米、大棚9834平方米、温室5300平方米、林地2935平方米、农村道路2291平方米、采矿用地681平方米、农村宅基地14760平方米。为德惠市建设街道办事处迎新村集体所有。
地类名称 |
面积 单位:平方米 |
土地补偿标准 |
安置补助费标准 |
青苗 |
|
耕
地 |
旱 田 |
2235 |
2.00元/平方米?8倍 |
2.00元/平方米?22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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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 田 |
63008 |
6.00元/平方米?9倍 |
6.00元/平方米?16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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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棚 |
9834 |
14.00元/平方米?9倍 |
14.00元/平方米?16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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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 室 |
5300 |
18.00元/平方米?9倍 |
18.00元/平方米?16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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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地 |
2935 |
2.00元/平方米?6倍 |
2.00元/平方米?6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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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 |
2291 |
2.00元/平方米?4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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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
14760 |
2.00元/平方米?4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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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用地 |
681 |
2.00元/平方米?4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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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被征用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至村民委员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请互相转告。 |
特此公告
德惠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经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国土资耕函〔2015〕55号)文件批复,准予德惠市人民政府2014年第8批次项目用地。该地位于德惠市建设街道办事处迎新村,总占地面积101044平方米,其中:旱田2235平方米、菜田63008平方米、大棚9834平方米、温室5300平方米、林地2935平方米、农村道路2291平方米、采矿用地681平方米、农村宅基地14760平方米。为德惠市建设街道办事处迎新村集体所有。
地类名称 |
面积 单位:平方米 |
土地补偿标准 |
安置补助费标准 |
青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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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
地 |
旱 田 |
2235 |
2.00元/平方米?8倍 |
2.00元/平方米?22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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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 田 |
63008 |
6.00元/平方米?9倍 |
6.00元/平方米?16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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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棚 |
9834 |
14.00元/平方米?9倍 |
14.00元/平方米?16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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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 室 |
5300 |
18.00元/平方米?9倍 |
18.00元/平方米?16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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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地 |
2935 |
2.00元/平方米?6倍 |
2.00元/平方米?6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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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 |
2291 |
2.00元/平方米?4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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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
14760 |
2.00元/平方米?4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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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用地 |
681 |
2.00元/平方米?4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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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被征用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至村民委员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请互相转告。 |
特此公告
德惠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