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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惠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时间: 2017-12-01 14:43来源:德惠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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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局办,各直属单位:

现将《德惠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体育 健身 计划 通知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2月26印发
(共印120份)

 
德惠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全民健身条例》,根据国家《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吉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和《长春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围绕我市体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现状
“十一五”期间我市群众体育工作和全民健身运动得到了较快发展。
(一)组织队伍建设更加完善。市、乡(镇、街)、行政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县级体育单项协会发展到16个、城乡晨晚练体育活动辅导站点300余个;社会体育指导员300余人;省、市、县三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分别达到2所、3所和10所,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1个;建立了6个国民体质监测点,为不同年龄、性别的2000多名农民及幼儿进行了体质监测,对数据信息进行了上报备案。
(二)体育设施建设步伐加快。以体育彩票公益金为主要投资渠道,完成了健身活动中心建设;体育场旱冰场建设和田径场塑胶跑道建设;40%的乡镇、28%的行政村安装了健身路径和篮球架等健身器材;公共体育场馆、学校体育设施及经营性健身场所建设快速推进。我市体育场地1100个,人均体育用地面积1.5平方米。
(三)健身活动内容更加丰富。以 “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等为主题,结合节假日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了学生、职工、农民、妇女、老年人等人群的特色竞赛活动150余项次,直接参加活动2万多人次。
我市全民健身事业虽然在“十一五”期间得到长足发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群众日益增长体育需求与体育资源相对不足,制约全民健身事业快速发展;二是城乡体育发展不均衡,农村体育发展相对滞后;三是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尚不完善,科学健身指导有待加强;四是按照国家“三纳入”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还需进一步抓好落实;五是百姓健身意识不强,体育生活化程度有待提高。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广大市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权利,以突破性思维、突破性措施,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主体多元化、健身生活化、资源信息化、服务便民化,切实提高广大市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丰富广大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我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建设体育强市和促进社会和谐作贡献。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以健康城市、文明城市、体育强市建设为中心,初步建立与我市发展水平相协调的覆盖城乡、组织完善、设施齐全、活动丰富、指导有力、能够基本满足广大市民体育健身需求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市民健身意识和身体素质进一步增强,体育健身行为和体育生活方式成为更多市民的选择;体育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二)具体任务
实施7项系统工程(场地设施建设工程、体育场馆开放工程、组织、队伍建设工程、健身信息服务工程、品牌活动创建工程、国民体质监测推进工程以及全民健身服务业管理工程),完成48项具体任务。
1、场地设施建设工程
建设布局合理、项目齐全、互为补充、面向大众的市、乡(镇、街)、行政村(社区)、村民小组四级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网络。
(1)依据我市新一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1—2020年),启动并逐步完成铁南德大路文体活动中心的规划建设。
(2)各乡(镇、街)、行政村要达到“一场一室”,即一个水泥面篮球场(或健身路径)和一个不少于40平方米的乒乓球活动室。各村民小组(或自然屯)要积极创造条件规划建设不少于1200平方米(30X40)综合健身场地(可供篮球、大秧歌、羽毛球、健身操、太极拳等健身活动使用)。
(3)各社区居委会要达到“一场一室”,即一个不少于两项健身设施的室外活动场地,一个不少于40平方米的室内活动室。
(4)以村(社区)为最小单位计算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0平方米。
(5)各中、小学要达到“一场三架一室”,即:200米跑道的田径场、篮球架、足球门架、排球架和一个乒乓球活动室,其中:篮球架中学2副,中心小学1副大2副小的,村小1副大一副小(如场地原因小篮球架不能成副安,可以在场地靠一侧安成一排单篮)。每班每名学生达到“两个一”,即每班有一个篮球一个足球,每名学生一个跳绳一个毽子。其余器材要达到省体育器材配备标准。
(6)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至少有一项体育场地设施(篮球场、乒乓球室、健身室等)。
(7)公园要创造条件建设体育健身公园,即有健身步道、健身路径、硬面健身场地(适合健身操、舞、拳、剑、秧歌等集体项目活动)、钓鱼、游泳池、篮球场等健身活动场地。
(8)鼓励支持街道、乡镇建有体育活动中心。
2、体育场馆开放工程
整合体育场地设施资源,提高各类体育场馆利用率、开放率。
(1)公办学校积极创造条件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和其他适当时间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
(2)鼓励民办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
(3)街道、乡镇以及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助本辖区学校做好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
(4)市有关部门对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在房屋租赁费、土地租金、国有资产占用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给予优惠。
3、组织、队伍建设工程
建立健全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构建体育公共服务体系。
(1)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辖区内的全民健身工作。
(2)市体育总会,配备专(兼职)职人员、办公场所并有保障性经费。
(3)调整、充实和完善单项体育协会、单项体育俱乐部等体育社团。
(4)各乡(镇、街)要成立或调整、充实农民体协、老年体协、篮球协会、大秧歌协会、乒乓球协会组织成员,并建立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成立相应体育协会组织和健身俱乐部或体育兴趣小组。
(5)城区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成立体育健身俱乐部。
(6)全市街道、乡镇、行政村、大中型企业均要成立篮球、乒乓球等项目的体育代表队。社区要成立大秧歌、武术、健身操(舞)等集体项目的代表队。
(7)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发展到2所,市级发展到2所,县级发展到10所。
(8)发展全市中小学体育教师、高校体育专业毕业生为社会体育指导员。
(9)城市按照2‰,农村按照1‰比例配备社会体育指导员(经县级以上体育部门培训获得等级证书),确保全市社区、行政村都配有至少3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10)发展以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为骨干的全民健身志愿者200 名。
4、健身信息服务工程
配合长春市体育局组建电子信息化网络服务队伍,建立网络信息服务系统,为市民健身、咨询提供信息化服务,包括:
(1)依托长春市体育局门户网站,建立全民健身工作电子网络服务平台。
(2)建立覆盖城乡的国民体质监测电子信息系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服务。
(3)组建科学健身指导专家服务队伍,开展在线科学健身咨询服务。
(4)为市民提供便捷的健身场地设施、健身活动、健身组织等查询服务。
5、品牌活动创建工程
以“三贴近”为原则(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采取“五结合”方式(大型活动与小型活动相结合、集中活动与分散活动相结合、趣味活动与竞技活动相结合、传统赛事与新型赛事相结合、城市社区活动与农村村屯活动相结合),围绕传统品牌赛事,开展遍布城乡、贯穿全年的健身活动。
(1)开展“全民健身百日行”系列活动。
(2)举办“全民健身日”系列庆祝活动。
(3)开展5大人群主题特色活动:
①“阳光体育进校园”青少年体育健身活动
②“增健康,促发展”职工体育健身活动
③“体育进农家,快乐奔小康”农民体育健身活动
④“巾帼健身风采展示”妇女儿童体育健身活动
⑤“夕阳红”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
(4)市里每年举办一次全民健身展示活动,每两年一次中小学生运动会,并积极创造条件定期举办全民运动会,积极开展单项全民健身活动,打造地区活动品牌活动队伍。
(5)各中小学每学年至少要举办一次校运动会和两次以上单项体育比赛。各校都要成立田径(或其他项目)代表队,坚持常年开展业余训练,中学每年向体校输送至少1名运动员,小学(农村以乡镇为单位)每年向体校输送至少3名运动员。
(6)街道、乡镇每年定期举办(运动会、篮球、秧歌、乒乓球、棋类等)体育比赛不少于3次。
(7)每个行政村(城市社区)要建立不少于2各晨(晚)活动点,每个自然屯要成立健步行活动小组,坚持经常开展活动。有条件的行政村要定期举办文体艺术节。
(8)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每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半小时)人数达35%。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
(9)在校学生每天至少参加一小时体育锻炼。
(10)提高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6、国民体质监测推进工程
(1)在全市实现国民体质监测全覆盖。
(2)在城乡再增加3个国民体质监测点,使全市国民体质监测站达到9个。
(3)每年按全市人口1‰—3‰比例,为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职业的市民进行体质监测,年均监测人数不少于1000人。
(4)加大科学健身指导力度,通过积极体育干预,提高市民体质监测优秀率、良好率和合格率,以科学健身方法提高市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5)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标准的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人数比例增加到88%以上,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增加到15%以上。城市居民合格达标率为90%;农村居民合格达标率为85%。
(6)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达到25%以上。
(7)每年形成市民体质状况分析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7、全民健身服务业管理工程
积极探索全民健身服务业有效运行方式和管理模式。
(1)着重推进各级各类公益性体育场馆的运行和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3)建设一支专业的健身服务队伍,加强对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
(4)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全民健身服务业。
(5)引导市民体育消费观念的转变,推动城乡居民体育消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县(市)、区级财政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
1、按照国家和长春市的《全民健身条例》要求,深入落实“三纳入”工作,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按人均0.5元标准,列支全民健身专项经费)。
2、由体育主管部门安排使用的彩票公益金,确保60%用于全民健身事业。
3、加强关键领域和基础建设,解决突出问题,保证重大全民健身活动、健身器材购置的经费投入。
4、对于公益性全民健身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的日常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5、对于办理民办非企业的体育社团免收所得税。
(二)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等。
1、全面贯彻国家、省《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
2、进一步实施《长春市全民健身条例》、《长春市全民健身条例实施细则》。
3、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健身设施管理、健身组织管理和健身活动开展等规章制度。
(三)加强全民健身领导小组领导。
1、每年召开全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会议,总结和部署工作。
2、各乡(镇、街)要成立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并根据市里部署,结合实际,发挥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中的领导和协调作用。
(四)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宣传教育。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互联网、新闻媒体等传媒方式,开办全民健身栏目。
2、举办科学健身讲座。
3、制作全民健身公益广告、宣传片、宣传画。
4、印发全民健身科普图书、音像制品。
5、结合“全民健身日”、重大体育赛事及各种节庆体育活动,加强全民健身社会宣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开展“终身体育”教育,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树立体育健身是健康生活方式最重要组成部分的理念,在全社会形成崇尚体育健身、积极参加体育健身的社会风气。
(五)做好全民健身评估工作。
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体系,按照国家试行的《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 》实施情况评估标准,做好全民健身评估工作。
五、组织实施
本计划是全市的全民健身计划。各部门、各行业也要制定相应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全民健身领导小组要做好对全民健身实施情况的检查和评估,保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的社会效果。
本计划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全民健身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体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市体育行政部门要在本级政府任期届满时,会同有关部门评估全民健身计划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情况,并将评估结果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附件:德惠市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
附件:
德惠市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
 
组 长:刘长春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宫丽梅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南振波    副市长
成 员:刘玉才    市文化体育局局长
            李建国    市财政局局长
李伟哲    市教育局局长
            丁日辉    市住建局局长
刘家武    市农业局局长
冯兆太    市广电中心副主任
王玉明    市直机关党工委常务副书记
            姜澄清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王学武    市文化体育局副局长
            迟清涛    市妇联副主席
            王嘉升    共青团德惠市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文体局。办公室主任由刘玉才兼任,副主任由王学武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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