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2008年民生行动计划

时间: 2017-12-01 14:40来源:德惠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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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全市的民生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三届三次全会的要求,继续把改善民生作为党委和政府施政的最高准则,着力解决增收、就业、社保、环境、住房、交通、教育、卫生、治安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一、就业促进计划
     以实现充分就业为目标,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政府引导,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构建大就业工作格局。
     1、新开发就业岗位 6000个,城镇新增就业人员53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劳务输出15万人次以上;对有就业愿望的求职者,只要不挑不拣,保证一周内安排工作。
     2、继续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社区开发就业岗位、再就业基地安置等方式,扶持800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3、新建创业孵化基地2个,实现创业带动就业2300人。在基地内从事经营的企业(有限责任和股份有限公司除外),工商注册登记实行资本申报制,3年内免收属于地方核定的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4、发放小额贷款500万元,创业成功项目100个,带动1000人就业。
     5、对200名下岗失业人员实施创业培训,创业成功率保持在60%以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4000人,就业率达到95%;对当年退役士兵实行全员定向免费培训,并负责推荐一次工作。
     6、组织12000名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转移就业培训和“阳光工程”培训,实现劳务输出由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逐步增加工资性收入。
     7、组织职业技能鉴定10000人次以上,技能型劳动力净增2500人。
     8、为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900万元。
     9、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企业用工备案率达到95%以上;查处劳动保障案件结案率及行政复议维持率达到98%;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5%以上;确保农民工工资当期支付率100%。
     主要责任部门:各乡镇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农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社保扩面计划
     继续实施社会保险扩面工程,全面推进社会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10、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新增扩面8,000人,达到38,000人,实现企事业及民营“基本全覆盖”。
     11、对被征地的失地农民进行养老保险,参保实现应保尽保,6月份开始实行。
     12、采取政府贴息贷款方式,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困难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接续基本养老保险,解决其续保缴费问题。
     13、确保16,000名离退休人员足额发放养老金;提高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月人均增加90元左右;社区规范管理率达到100%。
     14、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新增5000人,达到37000人,按时足额发放失业金。
     1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新增5000人,达到62000人,实现全覆盖。
     16、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基本全覆盖”。年筹资水平,成人由120元提高到160元,18周岁以下居民由45元提高到65元,增加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提高成人住院医药费报销比例10个百分点;增加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异体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等3个门诊大病医药费报销项目。
     17、工伤保险参保人数新增1000人,达到20000人,参保率达到70%;启动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3000人,参保率达到50%。
     18、为14000名低保户购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9、认真执行《德惠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一般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标准由85元提高到100元,分类施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标准由115元提高到130元,年发放1,800万元。
     20、认真执行《德惠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年人均补助标准由360元提高到420元,年发放1,173万元。
     主要责任部门:市社会保险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
     三、扶弱助困计划
     以提高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生活质量为目标,突出抓好城乡低保、优抚对象、困难劳模、贫困妇女等困难和特殊群体的社会救助工作,构建广覆盖、多层次、全方位的大救助工作体系。
     21、投入100万元,帮扶救助困难职工4000人。帮扶职工解决应急、不可预见的特殊的重大困难。
     22、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费发放率达到100%。
     23、新增城镇残疾人就业150人,并对其就业前和就业期间给予2次免费培训;对经培训获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技能证书者给予适当奖励。
     24、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为各乡镇和城区的公共福利院提供经过培训,有职业技能证书的服务员50人。
     25、落实困难劳模低收入补助金制度,年底为困难劳模发放一次性补助。
     26、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对贫困妇女家庭开展“巾帼扶贫”工程。
     27、开展“代理家长”和“万名干部资助万名贫困学生”活动,全市机关干部扶助贫困家庭儿童8000名。
     28、对城乡低保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子女、孤儿提供就学资助,升入大学的每生救助2,000元,有一助一。对农村居民、城镇低保户发生火灾等突发性事件进行救助,每户救助1,000元,发生一起救助一起。
     29、认真贯彻五保供养条例。创造条件,努力提高五保老人的生活标准,改善生活条件。
     30、为农村低保户27,935人、五保老人4,076人、重点优抚对象1791人、60年代精简老职工299人,缴纳个人参合参保费34.1万元。
     31、在各乡镇福利中心建立灾民避难所,使灾民在转移过程中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有病及时得到治疗。
     32、规范对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工作,将救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强化公安、街道社区、行政执法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救助网络,形成以市救助管理站为中心的救助格局。
     33、实施在乡老兵安居工程。投入资金80万元,采取领导包保或包片,机关和事业单位包建、自建公补、公建自投等多种形式,为100名在乡老兵解决住房难问题。
     34、组织巡回医疗队,为乡镇街优抚对象进行巡回医疗。为老兵建立健康卡片,对常见病、老年病处方给药,对重病、疑难病症转市级医院住院治疗。
     35、开辟“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赔偿作为重点援助事项;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予以优先受理和办理。
     36、为下岗职工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遇到的涉法涉诉问题以及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
     37、实现法律援助向外、向下、向基层延伸。组织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人员深入企业、社区、村屯,配合当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残疾人、老年人、农民、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众进行法律援助,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难题。
     38、建立“三位一体”法律援助体系。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基地,完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设,建站率达100%;村、屯成立法律援助点,建点率达85%以上;不断扩大全市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每个乡镇要保证1—2人,年内法律援助志愿者要达到40人以上。
     39、利用各级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计生服务车,免费为全市7680名实行计划生育的下岗职工、620名特殊困难家庭的育龄群众进行生殖健康检查。
     40、免费为全市弱势群体、流动人口和新农村建设试点村16506人(其中女性8203人,男性8303人)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
     41、免费为全市4680名已婚待孕妇女进行四项病毒检测,搞好优生筛查。
     42、落实“双奖”政策。对城乡1461人独生子女、双女户年满60周岁父母奖励扶助资金兑现到位。
     43、实施特别家庭救助。对全市符合条件的178户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和92户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给予救助。
     44、完成1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和泥草房年度改造任务。
     45、实施“爱心永恒、启明行动”计划,为440名贫困残疾人免费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
     46、对残疾人实施专项救助,为32名重症贫困精神病人提供免费住院一个疗程;为430名贫困精神病人免费送药;为10名低视力患者免费配用助视器;为20名肢体残疾人装配假肢;为14名聋儿提供听力语言训练。
     主要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妇女联合会、总工会、司法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四、住房保障计划
     加快旧城区改造步伐,以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为重点,进一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强化对回迁工作管理,切实解决百姓住房难问题。
     47、完成和惠小区棚户区改造任务,确定当期回迁率达到100%,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和小区配套设施建设。
     48、对农村居民建住房用地审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力争从申请到审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49、对农村居民翻建房屋一律不予收费,并且不搭车收费。
     主要责任部门:市建设局、国土资源局。
     五、教育均衡计划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加快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贫困学生救助三项工作顺利开展。
     50、全面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弥补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不足,为全市310所农村中小学的11.7万名学生提供更好的受教育条件。
     51、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费提供国家课程计划规定的教科书。
     52、全面开展“扶贫助学工程”。在18所城区学校开展城乡“手拉手、献爱心”捐资助学活动;实行市级领导联系学校、支持教育发展的工作机制;实施“爱民工程”,使5,276名贫困学生全部得以对接资助。
     53、切实保障有住处、有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子女就近、就地入学,享受与城市学生同等待遇。为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提供1500元的助学金。
     54、对45名城市低保家庭未升入高中段的学生,免费提供两年的学历教育,并帮助寻找就业岗位。
     55、投入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237万元,改造学校9所,改造面积4170平方米。
     56、改造薄弱校27所,其中中学5所,小学22所,投入薄弱校建设资金30万元。
     57、完成远程教育四期工程建设,完成1所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
     58、组织城区学校18名校长及54名有经验的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组织农村学校18名校长及76名教师到城市接受免费培训。
     59、启动市内教师交叉任教计划,组织优质资源学校与一般学校互派教师交叉任教,2008年总计达到35人。
     主要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六、卫生保障计划
  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重点,加大政府投入,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建立覆盖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为百姓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60、政府对新农合的补贴,由原来的每年补贴40元提高到70元,农民个人缴费10元不变,使新农合年筹资达到80元;参合农民医药费报销比例提高8-10个百分点,其中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60%;推进新农合扩面工作,常住农村人口参合率达到100%,扩大补偿范围,增加慢性病门诊补偿的种类,当年基金使用率达到85%以上;在本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院内即时报销试点,实行一站式服务。
     61、完善对口支援农村医疗卫生工作体系,使全市22家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每个村建设1所功能较为完善的卫生所,实施城市卫生人才支援农村项目,继续支持10家薄弱乡镇卫生院;实施村级卫生人才培养项目,实现每个村至少有1名专科以上全科医生。
     62、完成6所乡镇卫生院改造、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
     63、启动市医院、中医院建设工程。
     64、在市医院、中医院设立惠民窗口,残疾人和特困群众免收普通挂号费、普通床位费等7项费用。血常规、B超等19项检查费用减免20%;继续在市医院、中医院推行对7大类医学检验结果和5大类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制度,避免重复检查,对减免和互认项目在医院内醒目位置公示。
     65、提高“120”急救能力,除极特殊情况外,救护车辆市内10分钟到达求救现场,农村1小时内到达。
     66、对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的零售药店的卫生许可证、健康证进行检查。
     67、加强食品卫生、饮水卫生和“五小”行业卫生安全监管,大中型餐饮单位卫生合格率达到100%,“五小”行业卫生合格率达到80%以上。
     68、定期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不合格食品下架率100%;市内食品市场、超市全部建立进货索证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建立食品进货台帐率达100%。
     69、对全市蔬菜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所售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进行抽验,确保全市蔬菜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1%以上。
     70、强化药品市场监管,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监督覆盖面均达到100%。对41家乡镇药品零售企业进行GSP跟踪检查。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行动,重点整顿和规范处方药管理,药品及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和广告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全市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药品。
    71、对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建立全市220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档案,实行动态管理,100%取得生产许可证,在产品包装上加贴QS标志。
    主要责任部门:市卫生局、农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七、文化繁荣计划
按照建设文化大市的目标,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统一的原则,整合文化资源,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72、全面实施“农家书屋”工程,为全市308个行政村每个村配备图书300—700册,并使其中1/3的“农家书屋”达到国家标准。
    73、树立精品意识,创作出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文艺作品,开展广场文化活动10场,送文化下乡、下企业50次。
    74、开展好数字电影的放映工作,在我市的城乡放映电影3000场。
    75、充分发挥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作用,使其向农村延伸,完成3—5个农村文化信息资源终端站建设。
    76、举办8次以上全市体育竞赛活动,认真做好每次比赛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77、积极争取省、市体育局的支持,为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省级3个、市级4个、县级20个,共27个)配备体育器材(篮球架和乒乓球台)。
    78、利用体育场、城乡晨晚练点,组织经常性的群众健身娱乐活动。
    79、加快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铺设光缆600公里,电缆2600公里,解决200个电视盲村10000户家庭收看有线电视难的问题。
    主要责任部门:市文化体育局、教育局、广播电视局。
    八、环境提升计划
    以创建省级卫生城为目标,以绿化、净化、美化、亮化为重点,加强城市环境管理,强化综合整治力度,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和管理水平。
    80、做好冬季清雪工作。继续与承担义务清雪任务的单位逐一签定清雪责任书,现场明确路段,落实任务。确保城区主要街路、转盘、桥涵和出城口在24小时实现“先通后清、保证畅通”,小雪当日清,大雪两日净,三日内必须完成。
    81、加大对野广告和“191办证”的整治打击力度,坚持“一手抓清理,一手抓打击”,对喷写的各类广告进行不间断的集中清理,做到城区主要街路无野广告;成立夜巡队,对张贴、喷写野广告的违法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并责令其现场清除。
    82、实施街路景观亮化工程。在西八道街安装一条LED灯光隧道;在传统节日、“两会”召开和全市重大活动期间,德惠路、德大路、九道街等主要街路要进行彩化装饰,安装彩灯、彩旗。机关、企事业单位新楼要求安装高标准的楼型灯。
    83、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监管,城市集中式主要饮用水源地水源达标率保持100%,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健康安全。
    84、加大对违法超标排放烟尘的打击力度,强化对排污单位现场执法检查,全市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保持310天以上,优良率达到85%以上,
    85、开展噪声、油烟污染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餐饮服务业油烟、噪声扰民污染,噪声区覆盖率达到70%以上。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管,实施中、高考“绿色护考”活动,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86、强化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安全监管,提高工业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水平,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98%以上。
    87、巩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果,开展农村生态创建活动,各类自然保护区建设覆盖率达到10%以上。完成2—3个环境优美乡镇规划论证工作,创建2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
    主要责任部门:市建设局、发改局、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局。
    九、便民惠民计划
    以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为目标,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解决好水、电、气、热等问题,维护百姓权益,提高生活质量。
    88、完成城区供水管网新建、改建项目及城市燃气工程项目年度计划,完成污水处理厂项目部分管线及部分土建工程。
    89、争取立项和启动中部城市供水兴德(兴隆山—德惠)支线工程,改善城区水资源供给能力;完成松沐灌区半拉山子电灌站改建项目主体工程,继续推进跃进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积极争取饮马河回水堤防洪桥建设项目和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90、新建农村公路400公里;维修改造农村危桥5座;新开辟公路客运线路4条。
    91、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农资市场“两帐、两票、两卡”和种子售前备案等长效监管制度;组织农资打假战役,实现农资经营主体合法、农资质量合格的监管目标。
    92、在12个地域工商所建立消协分会,在城区大型市场、超市和社区、乡镇及60%的行政村设立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解决投诉无路、维权无助的问题。
    93、按计划完善市福利中心和救助站基础设施建设,室内进行装修,购置设备,室外进行绿化美化,使福利中心和救助站在10月末投入使用。
    94、在布海镇、菜园子镇启动1000公顷蔬菜基地建设工程,以保证城市“菜篮子”供应。
    95、在各农药商店建立无公害蔬菜农药专柜,对农药实行销售登记制度,严格控制违禁农药进入蔬菜生产基地;成立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配备专业检测设备和检验员,强化对蔬菜基地质量的检测监控,保证全市人民“菜篮子”的安全供应。
    96、在三中央街体育场东侧人行步道上新建一条全民健身路径。
    97、开展居民楼道亮化工程,逐步解决黑楼道现象。
    98、开办电费储值卡业务,方便客户交纳电费;提高95598客户服务热线服务质量,推进用电客户咨询报修工作。
    主要责任部门:市建设局、水利局、交通局、农业局、行政执法局、民政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社会保险局、供电局。
    十、平安德惠计划
以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为目标,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治安执法力度,强化交通、消防、安全生产等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提升公众安全感、社会和谐度和群众满意率。
    99、抓住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100、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解决安全监察、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杜绝重复执法和“一事两罚”,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效率。
    101、加大对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年刑事案件破案率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命案破案率保持在90%以上。
    102、加大城乡社会治安防范力度,城区视频监控探头增加 100个,基本覆盖城区重要单位、场所、小区和主要街路;强化治安巡视,“110”接警后,除极特殊情况外,巡警5分钟到达事发现场。
    103、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全年火灾起数下降1.5%;“119”接警后,除极特殊情况外,消防车辆5分钟内到达火灾现场。
    104、开展交通安全秩序专项治理整顿工作,交通事故死亡率下降3%;加大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力度,电子警察达到75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破案率达到95%。
    105、严把市场准入关,对申请生产经营危化品和开办文化娱乐场所的登记注册,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前置审批手续,对无前置或少前置的,坚决拒之门外。
    106、开展专项行动,坚决打击“六合彩”和非法传销等违法行为。加大对旅店业及房屋租赁的监管力度,遏制为传销活动提供场所,对典型的传销案件及时曝光。
    主要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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