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5年3月11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7000677(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德惠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300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报告表 |
德惠市鑫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德惠市德力体育运动馆西北200米(惠农路南) |
德惠市鑫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吉林省元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德惠市德力体育运动馆西北200米(惠农路南),租用吉林省浩轩农副产品加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北侧厂房,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5°43′4.288″、北纬44°30′32.137″,厂区东侧为德力体育运动馆;南侧吉林省米氏粮油有限公司;西侧双嘉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北侧隔惠农路为吉林省都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占地面积为910㎡,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塑料薄膜生产线及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塑料薄膜100t、塑料薄膜袋110t。项目总投资约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 |
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要着重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 加强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防尘、降噪及废水治理措施,妥善处理产生的固体废物。确保施工期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声环境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营运期: 1、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德惠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饮马河。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中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印刷机、吹膜机上方分别设置1个集气罩(共11个集气罩),集气罩收集的有机废气经密闭管道送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印刷、吹膜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印刷工序产生的甲苯有组织废气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限值。(2)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甲苯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排放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废润滑油及包装桶、废油墨桶及废稀释剂桶、废活性炭分类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不合格品、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外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含油手套及抹布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 5、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危险废物贮存点的防腐及防渗处理,避免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产生污染。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
主办单位:德惠市人民政府 电话:0431-87000693(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内容) 地址:松柏路777号 邮编:130300
网站标识码:2201830007
吉ICP备05006664号
吉公网安备 22018302000024号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