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5年2月10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7000677(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德惠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300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报告表 |
吉林省德惠市松花江江心岛五大围堤防洪工程(河北、马家店围堤) |
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岔路口镇河北屯、马家店村附近的松花江江心岛岸边 |
德惠市水利勘测规划服务中心 |
吉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德惠市岔路口镇河北屯、马家店村附近的松花江江心岛岸边,为两个环岛工程,包括河北围堤、马家店围堤相关工程。项目组成及规模为:加固围堤总长12.040km,其中河北围堤长3.859km,马家店围堤长8.181km; 新建堤防堤顶路面长12.573 km,其中河北围堤新建堤顶路面长3.859km,马家店围堤新建堤顶路面长8.714km;江道险工整治共4处,总长3.770km,其中河北围堤江道险工整治3处,长2.970km;马家店北围堤江道险工整治1处,长0.800km;新建穿堤涵洞2处,河北围堤、马家店围堤各1处。项目总投资7977.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9.81万元。 |
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要着重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1、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选择施工期,避免对野生动物迁徙、繁殖和孵化季节产生影响。施工期各类活动应严格控制在占地范围内,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恢复其原有生态功能。 2、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不得排入地表水体中,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由罐车抽走运至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排入沉淀池,将混凝土拌和冲洗废水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得外排;机修含油废水排入隔油池,经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得外排。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在大风天气进行产生扬尘的施工,建筑材料应集中堆存并进行苫盖,并对施工作业面进行洒水降尘,减轻扬尘污染。施工机械须选用尾气达标设备,采用高标号燃油,降低烟气产生浓度及产生量,排放的烟气中污染物排放浓度须达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中相关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进行施工场地布局,在噪声敏感村屯设置声屏障,并控制车辆通行速度。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妥善处理该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施工期间生活垃圾暂存于施工区的密闭加盖垃圾箱内,定期运至环卫单位指定地点。施工弃渣运送至吉林省禾盼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用于该公司场地平整。废机油和经隔油池处理后产生的浮油、浮渣、污泥暂存在每个施工区内设置1处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和处置。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 6、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防止施工机械油料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严格做好危险废物贮存点的防泄漏措施,避免对土壤及水环境产生污染。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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