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4年10月12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7000677(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德惠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300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报告表 |
德惠五台储备粮有限公司锅炉建设项目 |
德惠市五台乡街道(乡政府东侧) |
德惠五台储备粮有限公司 |
吉林省冠慧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德惠市五台乡街道(乡政府东侧),建设性质为扩建,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锅炉房占地面积为200㎡。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拟建一台3t/h燃生物质链条式热水锅炉用于冬季供暖。项目总投资1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万元。 |
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要着重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 加强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防尘、降噪及废水治理措施,妥善处理产生的固体废物。确保施工期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声环境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营运期: 1、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锅炉排污水和软化水系统排污水为清净下水,用于厂区内抑尘,不外排。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确保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由不低于30m高烟囱高空排放。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锅炉除尘灰及炉渣袋装收集,用做有机肥原料;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废除尘布袋外售给资源回收单位;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清理。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