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4年8月29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7000677(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德惠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300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报告表 |
德惠市隆宇热力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德惠市西五道街(西新华街 67 号) |
德惠市隆宇热力有限公司 |
吉林省顺鸣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西五道街(西新华街 67 号)(详见报告表),建设性质为改扩建,本项目占地面积为2907㎡,建筑面积为2372.96㎡,现状为1台 65t/h燃煤热水锅炉供热,为了保障锅炉在发生故障及维修时的供热需求,在不新增供热面积的情况下,德惠市隆宇热力有限公司新增1台40t/h生物质链条式热水锅炉及配套环保设施用于备用。项目总投资4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9万元。 |
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要着重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 加强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防尘、降噪及废水治理措施,妥善处理产生的固体废物。确保施工期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声环境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营运期: 1、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脱硫废水回收后全部用于灰渣熄火、飞灰调湿、降尘等,不外排。软化水处理废水、锅炉排污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德惠市东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饮马河。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锅炉排放的烟气须采用“布袋除尘器(效率99.7%)+氧化镁脱硫(效率95%)+低氮燃烧系统+SNCR脱硝(协同效率85%)”处理,处理后的烟气经现有60m高、1.8m内径的烟囱高空排放,确保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国家十部委联合下发的〔2017〕2100号《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中“进一步提高热电联产机组和燃煤锅炉的环保要求,热电联产机组和城市城区的燃煤锅炉必须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要求”;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逃逸氨厂界限值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新型环保节能低噪音设备,并采取基础减震、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本项目灰渣及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采用编织袋包装,集中存放在灰渣仓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袋、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处理。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规定。 5、制订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及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安装在线监测装置,消防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