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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淳德医院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时间: 2024-08-29 11:20来源: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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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4年8月29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7000677(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德惠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300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报告

德惠淳德医院建设项目

德惠市东部新城惠新路以南,德顺街以东

德惠淳德医院

长春市中科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德惠市东部新城惠新路以南,德顺街(规划路)以东,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4363㎡,其中:新建医疗综合楼建筑面积为13145㎡(地上面积11320㎡、地下面积1825㎡);新建附属用房1218㎡(地上面积780㎡、地下面积438㎡)。项目建成后,设置床位32张,日接待门诊数量为100人,内设内科、外科、妇科、急诊、儿科、电诊科、中医科、检验科、放射科、康复科等,新建“污水处理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项本项目总投资12648.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2.5万元。

  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要着重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

   加强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防尘、降噪及废水治理措施,妥善处理产生的固体废物。确保施工期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声环境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营运期:

   1、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化验室废水集中收集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其它废水须统一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预处理,确保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预处理标准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德惠市东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饮马河。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①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采用“污水站封闭+活性炭吸附”方法处理后,确保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②煎药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确保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后,经1根高于楼顶的排气筒高空排放;③食堂产生的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处理,确保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油烟排放标准后,由高于楼顶的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经楼顶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分类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污水站污泥及格栅渣经消毒后与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生活垃圾、中药药渣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餐厨垃圾采用专门容器盛装,定期交有城市餐厨垃圾营运许可证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废水处理站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相关规定。

  5、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危废暂存间(点)地面、污水处理站地面及池体须采取严格防渗漏措施,管线采用防腐、防渗材料,设置足够容量的应急事故池,避免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产生污染。

    6、制订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及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消防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