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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名谷粮食有限公司锅炉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时间: 2024-08-07 14:31来源: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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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4年8月7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7000677(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德惠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300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报告

吉林省名谷粮食有限公司锅炉建设项目

长春市德惠市胜利办事处一区(303省道与振兴街交汇处)

吉林省名谷粮食有限公司

长春众创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胜利办事处(303省道与振兴街交汇处)(详见报告表),建设性质为扩建,   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总占地面积110000㎡。吉林省名谷粮食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取得了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吉林省名谷粮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长环建(表)〔2023〕5号),目前该项目处于在建阶段,未投产运行,为了满足生产用热的需求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要求,企业决定新建1台3t/h的生物质蒸汽锅炉和1台5t/h的生物质蒸汽锅炉(备用),取代原设计的1台1t/h的生物质蒸汽锅炉,锅炉分别安装在两个锅炉房内。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6万元。

  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要着重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

   加强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防尘、降噪及废水治理措施,妥善处理产生的固体废物。确保施工期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声环境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营运期:

   1、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所排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锅炉排污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德惠市东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饮马河。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两台(3t/h、5t/h)燃生物质蒸汽锅炉产生的烟气分别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确保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分别经1根30m高烟囱和1根35m高烟囱高空排放。(2)确保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音设备,并采取基础减震、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本项目废包装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处理;灰渣及回收粉尘产生后装编织袋封存,用于农田施肥或用做有机肥原料。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20)的相关规定。

  5、制订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及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应急事故水池,消防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