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将受理的项目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10工作日,报告表3工作日。
公示日期:2024年6月17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7000677(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德惠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130300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报告表 |
吉林省鑫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德惠市米沙子镇工业集中区米沙子派出所西侧 |
吉林省鑫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吉林省顺鸣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
附件:
吉林省鑫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