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3年4月18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7000677(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德惠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300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报告表 |
德惠市朱城子镇丽萍畜禽定点屠宰厂建设项目 |
德惠市朱城子镇至哈拉哈国道南侧 |
德惠市朱城子镇丽萍畜禽定点屠宰厂 |
吉林省洪实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德惠市朱城子镇至哈拉哈道南侧(详见报告表),建设性质为新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厂区占地面积2286㎡,建筑面积38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条生猪屠宰生产线,以及配套屠宰车间、待宰车间、污水处理站、办公室等,同时建设相关配套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后,年可屠宰生猪3000头。本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9万元。 |
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要着重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 加强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防尘、降噪及废水治理措施,妥善处理产生的固体废物。确保施工期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声环境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营运期: 1、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及生活废水均排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采取“格栅+隔油沉淀池+调节池+初沉池+水解池+接触氧化池+MBR池+消毒池”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废水排放浓度须满足德惠市朱城子食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畜类屠宰加工行业三级标准要求,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德惠市朱城子食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雾开河。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中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采用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2)待宰车间及堆粪区恶臭须及时清理车间,保持通风,定时喷洒除臭剂,确保厂区内无组织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做减振、隔声处理,高噪音设备安装消声设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病害猪送至德惠市阔源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处理;猪血、猪毛当天即外卖处理;猪粪便、肠道内溶物及污水站污泥装袋密封,及时送至有机肥厂做有机肥原料;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有关规定。 5、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做好非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的防渗工作,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产生污染。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
主办单位:德惠市人民政府 电话:0431-87000693(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内容) 地址:松柏路777号 邮编:130300
网站标识码:2201830007
吉ICP备05006664号
吉公网安备 22018302000024号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