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万吨/年高档轻量化玻璃包装容器生产线改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时间: 2023-03-27 15:14来源: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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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3年3月27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7000677(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德惠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300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报告

12万吨/年高档轻量化玻璃包装容器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吉林省德惠经济开发区北区(303省道向南1.1km处)

德惠才府玻璃有限公司

吉林森汇环保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吉林省德惠经济开发区北区(303省道向南1.1km处)(详见报告表),建设性质为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占地面积为56818m2,建筑面积为37323.7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玻璃包装容器生产线车间一、仓库一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12万吨高档轻量化玻璃包装容器。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10万元。  

  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要着重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

    加强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防尘、降噪及废水治理措施,妥善处理产生的固体废物。确保施工期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声环境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营运期:1、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排入德惠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投料搅拌粉尘洒水喷淋抑尘措施确保达到GB26453-2022《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2)玻璃熔窑废气脱硝设施+脱硫设施+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由原有60m高排气筒(1#排放,确保玻璃熔窑废气中各污染物浓度均满足GB26453-2022《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标准3)热端喷涂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脱硫设施处理后,经由原有60m高排气筒(1#排放,确保满足GB26453-2022《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标准4)冷端喷涂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由15m排气筒排放,确保满足GB26453-2022《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标准.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新型环保节能低噪音设备,并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音等措施,高噪音设备安装消声设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本项目产生灰渣集中收集后外卖砖厂制砖;不合格产品外售玻璃回收企业;一般原料包装桶(袋)集中由环卫部门处理;热端及冷端喷涂液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催化剂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有关规定。

5、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均采用密封袋或密封桶包装,厂区各种建(构)筑物做防渗处理,厂房内地面均采用水泥硬化。

6、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及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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