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3年3月27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7000677(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德惠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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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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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
12万吨/年高档轻量化玻璃包装容器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
吉林省德惠经济开发区北区(303省道向南1.1km处) |
德惠才府玻璃有限公司 |
吉林森汇环保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吉林省德惠经济开发区北区(303省道向南1.1km处)(详见报告表),建设性质为扩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占地面积为56818m2,建筑面积为37323.7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玻璃包装容器生产线、车间一、仓库一等。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12万吨高档轻量化玻璃包装容器。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10万元。 |
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要着重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 加强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防尘、降噪及废水治理措施,妥善处理产生的固体废物。确保施工期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声环境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营运期:1、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排入德惠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投料搅拌粉尘经洒水喷淋抑尘措施确保达到GB26453-2022《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2)玻璃熔窑废气经脱硝设施+脱硫设施+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由原有60m高排气筒(1#)排放,确保玻璃熔窑废气中各污染物浓度均满足GB26453-2022《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标准;(3)热端喷涂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脱硫设施处理后,经由原有60m高排气筒(1#)排放,确保满足GB26453-2022《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标准;(4)冷端喷涂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满足GB26453-2022《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标准.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新型环保节能低噪音设备,并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音等措施,高噪音设备安装消声设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本项目产生灰渣集中收集后外卖砖厂制砖;不合格产品外售玻璃回收企业;一般原料包装桶(袋)集中由环卫部门处理;热端及冷端喷涂液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催化剂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有关规定。 5、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均采用密封袋或密封桶包装,厂区各种建(构)筑物做防渗处理,厂房内地面均采用水泥硬化。 6、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及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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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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