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凤焕农机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时间: 2023-01-06 11:27来源: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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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3年1月6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7000677(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德惠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300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报告

吉林省凤焕农机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吉林省德惠市经济开发区长春斯美特食品有限公司院内

吉林省凤焕农机有限公司

吉林省友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吉林省德惠市经济开发区长春斯美特食品有限公司院内,厂区占地面积12700㎡,建筑面积5500㎡,建设性质为新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生产不用热,冬季取暖采用电采暖,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联合整地机,还田机,调耕机,旋耕机,打包机700台。

  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要着重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

    加强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防尘、降噪及废水治理措施,妥善处理产生的固体废物。确保施工期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声环境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营运期:

    1、废水

  本项目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生活废水排放量为240t/a(0.8t/d);餐饮废水排放量为86.4t/a(0.288t/d)。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德惠市东风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饮马河。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机床加工粉尘、焊接烟尘、抛丸粉尘、喷漆废气以及食堂油烟。

   (1)切割、机床加工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由于项目在机械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金属屑尘,废金属屑比重较重,绝大多数直接沉降,需及时清理,粉尘产生量约为1.0t/a,收集后外售,当作固废处理。

   (2)抛丸粉尘由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为95%,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为99%,处理完成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量约为0.0083t/a,排放速率0.0034kg/h,排放浓度为0.028mg/m3,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相关标准要求。

  (3)焊接产生的焊接烟尘由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集中收集处理,收集量为98%,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处理完成后焊接烟尘在厂房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连同未经集气罩收集部分,排放量共计为0.00298t/a,排放速率为0.0012kg/h,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本项目漆料调配、喷漆和自然风干均在同一室内,故漆料调配、喷漆废气及自然风干废气可统一收集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喷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漆雾处理效率约为90%,有机废气处理效率约80%。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产生量为1.74t/a,经计算,本项目漆雾排放量约为0.018t/a,排放速率约为0.0075kg/h,排放浓度约为0.0625mg/m3;二甲苯排放量约为0.032t/a,排放速率约为0.013kg/h,排放浓度约为0.11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量约为0.348t/a,排放速率约为0.145kg/h,排放浓度约为1.208mg/m3。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相关标准要求。

  (5)食堂内安装去除率≥60%的油烟净化设施对产生的油烟进行处理,处理完成后油烟排放量为0.0011t/a,油烟排放浓度约为1.44mg/m3,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38-2001)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m3限值要求后,经高于屋顶排气筒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抛丸机、折弯机、激光切割机和数控车床等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采取选用低噪音变频设备,从源头上控制设备声级的产生,设隔离操作间,墙壁安装吸声材料,设备底部加减振垫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年产生量为0.875t;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产生量为0.929t;废铁屑产生量为1.0t;生活垃圾年产量为3.0t;本项目废油漆桶、稀释剂桶、废固化剂桶以及废润滑油桶产生量约为1t/a;废润滑油产生量约0.4t/a;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4t/a;食堂产生的厨余垃圾及隔油池废油脂的产生量约为0.8t/a。抛丸、焊接工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环保制砖厂,综合利用,废铁屑集中收集后外售,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油漆桶、稀释剂桶、废固化剂桶、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食堂产生的厨余垃圾以及隔油池废油脂,集中收集后由废油脂回收单位进行处理。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有关规定。

    5、地下水与土壤

    项目车间采用标准厂房,原料及废弃物严禁在室外露天堆放,厂房内地面采用水泥硬化。对于重点污染防治区及特殊污染防治区均进行防渗处理。

  6、环境风险

  本项目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大气环境影响途径为火灾、爆炸事故等;地表水环境影响途径为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消防水会形成地面漫流;地下水环境影响途径为危险品泄露。项目建议企业建立风险联动机制,当发生风险事故时,由发现者立即通报上级主管负责人,并由上级主管负责人向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汇报事故情况,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本组工作人员及抢险装备赶往事故现场进行抢险救援。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项目需要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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